[討論] 唐鳳兼職理事的RxC基金會,在中國推廣業務

公職

533411



前一陣子有在討論公務員兼職的修法問題,

當一般公務員兼職會被法辦的時候,唐鳳卻可以鑽法律漏洞而毫無顧慮的到處兼職:

並且得意的說:「我很斜槓,其實我一面當政委,一面還在創業,在三個國際非營

利組織擔任理事...」(親子天下專訪)

仗著銓敘部為其個人開綠燈的一個函釋,大家就睜眼閉眼。

因為這種所謂國際組織沒有國內的設立登記,所以兼職表面上合法,

但實際上國內的主管機關根本無法可管,尤其是敏感的帳務和資金流向,無法可查。

特別是在唐鳳兼任理事的其中一個組織叫做 RadicalxChange(簡稱RxC),

這個唐鳳多次在訪問中也有提到,甚至說大家可以捐錢給該基金會:

=====
https://sayit.pdis.nat.gov.tw/speech/383608


https://imgur.com/PCft4Pd


我去年開始跟Vitalik一起創業(RadicalxChange),這個權衡我大概瞭解。

https://sayit.pdis.nat.gov.tw/speech/483953

https://imgur.com/zhvzCEj


我就跟 Vitalik 與好幾個朋友,一起組成一個基金會,叫做 RadicalxChange。

https://sayit.pdis.nat.gov.tw/speech/483954

https://imgur.com/jo9YYZ4


我現在還是那個基金會的理事,也可以說並不是累積到自己乙太坊的錢包,我個人並沒有
累積任何錢進去,但是大家如果對於乙太坊上做治理模式的創新有興趣的話,可以捐錢給
這個基金會。
=================

這位Vitalik就是以太仿的創辦人,以太幣(或稱乙太幣)算是比特幣的競爭者之一。

而這個RxC基金會實際上在做甚麼,到底是如宣稱的社會革新實驗?

還是透過艱澀又具有科技感的新潮詞彙所包裝的另一場投資○局?

有興趣者請自行研究,這並非本文所以討論的重點。

本文的重點在於,唐鳳身為台灣的官員,又兼職所謂國際組織的理事是否妥當。

而且,該組織除了帳務和金流台灣政府無法可查以外,其還在中國推廣業務,

包括募款贊助和人才培養支薪。

證據就是該組織在對岸網站的宣傳,請看:

===============


https://www.chainnews.com/zh-hant/articles/999773758038.htm
(該內文因被刪除,但有截圖,google關鍵字仍可發現相關文字結果)

https://imgur.com/PmGZoGm


https://imgur.com/Yw23xOu


激進市場與慈善 |RadicalxChange 中國社區需要您的支持

...

附一點題外話:因爲 RadicalxChange.org 公益慈善的性質,

在美國它是靠社會各界人士的募捐和區塊鏈領域基金的捐贈支持的。

目前它準備在中國落地...

...

今年夏天《激進市場》作者 Glen Weyl 和他的團隊將會來中國就《激進市場》和

RadicalxChange 做巡迴演講。這個活動,我們目前在尋找贊助方、合作方和組織者。

目前志願者也是我們的工作人員,大家現在都是兼職無薪工作。

我們希望能夠融到一部分資金作爲薪資發給我們的志願者,轉化他們中的一部分成爲

RadicalxChange 正式的核心工作人員,這樣能夠激勵並長期留下高素質的人才全心全

意爲大家提供更好的服務...

=================

甚至也有在中國的官方網址:

https://radicalxchange.cn/about/

RxC城市论坛:

RadicalxChange Canton/广州 RadicalxChange Shanghai/上海

RadicalxChange Beijing/北京

RadicalxChange Shenzhen/深圳 RadicalxChange HongKong/香港

=================

結論:

唐鳳在台灣當官,還可以兼職創業,擔任RxC基金會的理事,

這個組織卻到中國推廣業務,涉及資金募集和人員培養。

雖然唐鳳一直強調自己沒有領酬勞的無給職,也宣稱組織非營利,

但卻在和基富通討論推廣的時候,順便告訴對方可以捐錢到他兼職的基金會。

但其帳務金流始終不透明,政府也無法可查。

而且既然宣稱自己身兼官員同時創業,

"創業"就是有投資報酬的考量和組織運作的決策影響力,

唐鳳也自承在組織中有表決權,並非純粹榮譽掛名。

那麼唐鳳等於是在台灣當高階官員,兼職事業組織還拓展到對岸!

而基層公務員即便是小小的兼差卻一堆限制,甚至可能被追究法辦!

標準何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5.3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37671654.A.CBC.html
starorion1樓推,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 11/23 20:52
j6ru04jo32樓我私心推你,但是老大哥在看,所以名義上我強烈譴責你 11/23 21:06
yorklie3樓廉政署應該還在吧 11/23 21:21
carefri4樓同樓上疑問. 對CLOCK都裝沒看到 11/23 21:23
twtw5樓學學林9萬 不然時力會一堆人跳船 11/23 21:24
BlackCoal6樓我也花不少時間在這個版潛水,但是上面那幾個ID我還真 11/23 21:40
BlackCoal7樓的從來不曾在這版看過 11/23 21:40
BlackCoal8樓之前你在這個版發文時也一堆人回過你了,你覺得有問題 11/23 21:43
BlackCoal9樓,請去按鈴申告,本版沒有法院的功能 11/23 21:43
pinhanpaul10樓大膽!竟敢質疑當朝要員? 11/23 21:52
lovelyshu11樓還來,這裡不是唐鳳板好嗎!? 11/23 22:02
Unfriendly12樓唐鳳黑粉又來洗文刷存在感?有什麼爭議建請循正當行 11/23 22:15
Unfriendly13樓政或法律途徑處理 11/23 22:15
iverson41414樓一直講就會變真的? 11/23 23:12
Mancer15樓無聊,一直洗板要洗到民國幾年 11/23 23:30
smellsun16樓這IP位置和Qmmmmmmmm在別版洗文的IP一樣,又開分身了。 11/23 23:39
ZismorethanB17樓滾好嗎,開分身繼續洗? 11/24 00:13
tonyahsiang18樓言之有物啊,噓文的好好回文回應啊 11/24 00:19
cloudeda19樓開分身繼續洗,要鬧到何時? 11/24 05:55
philip8150120樓就算有也沒事 因為他是政府的招牌 11/24 06:18
wingstar21樓政委做這種事非常不妥。要有自知之明 11/24 06:53
wingstar22樓事情是真的就該處理。推文裡少扯些有的沒的 11/24 06:54
xvmon12323樓樓下m大 11/24 10:14
smartlin200124樓我不是,但這篇寫得很有道理。 11/24 10:47
za75502925樓覺得有爭議不如直接檢舉 11/24 10:47
smartlin200126樓照前面噓文的標準,那這板有一半以上的文都不該發。 11/24 10:51
smartlin200127樓還是這篇讓塔綠班崩潰了。 11/24 10:53
nihom28樓講的有道理 發文討論有何不可 11/24 11:18
yesayesa29樓內容有道理阿 11/24 11:19
sxxtert30樓言之有物 為何不能討論? 11/24 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