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選舉公報及投票通知單分發費公職
近日得知年底公投選舉公報的分發費,
因為某縣市鄰長們向地檢署陳情,
地檢署去函要求縣市選委會統一解釋或明確規定領取分發費資格,
所以,年底的公投的公報分送本市規定如果是請鄰長分送的話,全部要讓鄰長們領取該筆
費用,
裝訂則為里幹事份內工作,
想問看看其他縣市是什麼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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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guey2樓當鄰長常理是志願服務性質! 11/17 17:15
→ aguey3樓跟志工一樣,胃口養大了,要東要西,還“志工”嘞 11/17 17:16
sx3664樓寧願給鄰長分送...強制里幹事分送實在很痛苦 11/17 18:50
jerrykyo5樓強制里幹事全包不是不行,但前提是全台各縣市都要和台 11/17 20:06
→ jerrykyo6樓北一樣一人一里,中央有本事就立法給足員額 11/17 20:06
jerrykyo7樓不然就是統一規範由鄰長分送,費用只是小事 11/17 20:12
→ jerrykyo8樓這年頭什麼都要拗里鄰系統處理 給點合理的補償不為過啊 11/17 20:13
→ aguey9樓里長,長幹事是執行公務!!!那是職責!不是"志工" 11/18 07:47
yorklie10樓就鄰長領,嘉義縣聽到是這樣,照規矩。 11/18 1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