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關公務員是否能兼職的討論很多,
但兼職的態樣非常多,之前銓敘部都藉由函釋來一一說明。
其中有一則是針對公務員能否出書的部分作解釋:
https://imgur.com/WF5bAcI根據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銓敘部曾對此作
出解釋,「公務員發表或著作書籍出版收受報酬,尚無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 項規
定;
公務員參加出版社所舉辦之促銷活動,如有兼售書籍或從事具商業宣傳之行為,則仍有違服務法第13條第1項規定」。而之前唐鳳政務委員也有發表新書,並且參與了出版社所舉辦的促銷活動。
https://imgur.com/oHlfL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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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對應銓敘部的函釋:
公務員參加出版社所舉辦之促銷活動,如有兼售書籍或從事具商業宣傳之行為,則仍有違服務法第13條第1項規定。違法事證相當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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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6.20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35836972.A.30E.htmlaudreytang1樓首先:我並非作者,也沒有任何酬勞。作者是丘美珍。 11/02 15:16
audreytang2樓其次,我參加活動也沒有酬勞,可知不屬服務法第13條。 11/02 15:19
→ audreytang3樓感謝垂詢。丘美珍和鄭仲嵐是共同作者。我不是。 11/02 15:20
服務法並沒有以收酬勞為要件。 售書和宣傳的行為還是有的。
雖然沒有掛名作者,但是有協助書本的完成。 實質參與程度非常高。
而且名義作者是利用公務時間進行訪談。 算是利用公務時間處理私人事務。
縱使表面上沒有報酬、沒有掛名,但實質的參與和公開的宣促銷傳都是有的。
audreytang5樓最近《唐鳳談數位與AI的未來》我同樣沒有酬勞、版稅, 11/02 15:26
→ audreytang6樓總裁出版社拿 SayIt 上拋棄著作權的訪談紀錄整理出書 11/02 15:26
→ audreytang7樓同樣不屬於服務法第13條的範圍。 11/02 15:27
→ audreytang8樓感謝追問。沒有收酬勞的情況在14條。那就回到前文提到 11/02 15:28
→ audreytang9樓10949780641號令,顯然不具「經常」及「持續」性。 11/02 15:29
不錯喔。 又趁機幫另外一本書作宣傳。 祝您新書大賣!
→ audreytang10樓您引用0952640683是專為13條「公務員收受報酬」解釋。 11/02 15:30
→ laliga11樓不能經常也不能持續,要怎麼斜槓?除了寫書公務員根本無法 11/02 15:33
→ laliga12樓斜槓。 11/02 15:34
audreytang13樓回應樓上,具有「公益性質」就可以經常、持續。 11/02 15:35
→ laliga14樓又現在寄希於考試院修法,那修法慢或不如預期時又如何斜槓 11/02 15:36
→ laliga15樓公益性質還要無酬勞才行,這符合現在社會價值嗎? 11/02 15:36
→ laliga16樓唐委既然對兼職法令極熟,應該知道對基層有用的就只有寫書 11/02 15:38
→ laliga17樓跟種田而已,連販賣農產都不行經常持續。 11/02 15:39
→ laliga18樓種田為什麼我知道?因為我長輩就是一邊當公務員ㄧ邊種田。 11/02 15:40
audreytang19樓是,理解樓上的意思。11053781671提到「一次性授權」 11/02 15:40
→ laliga20樓現在公務環境有比那時候好嗎?摸摸自己良心想想。 11/02 15:41
→ audreytang21樓「獲致正常利益」之判準,但這項我沒有援引的經驗。 11/02 15:41
laliga22樓當年種田可以,現在賣麵包、教才藝、搬貨還是不行,與時俱 11/02 15:44
→ laliga23樓進的政府為何?實際的問題不要用宣傳跟法規塘塞。 11/02 15:45
mark020424樓都知道公務員限制多,還去辛苦報考,然後再抱怨限制多... 11/02 15:50
→ mark020425樓這麼自助餐的話,絕對不是只有你會的啦,哈~~~ 11/02 15:51
audreytang26樓事業「非以營利為目的」、「徵得機關(構)同意」, 11/02 15:52
→ audreytang27樓即可兼任經常持續職務。但我理解,通常和本職有關的, 11/02 15:53
laliga28樓種田可以持續,沒有問題,糧食是國防事業 11/02 15:54
→ audreytang29樓較有可能取得同意。(我自己三個專欄都經報院許可。) 11/02 15:54
→ laliga30樓這就是為什麼一堆退休軍公教都去買地種菜,習慣了。 11/02 1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