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行政法人(核研所)公職
看新聞發現,原來核研所已於今年正式改為行政法人「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
查了一下該院的設置條例中有關人事及現職員工權益保障部分
原有公務員是可以繼續留任的,只是以後晉用的人員將不具公務員資格
好奇原本核能所的公務員,是繼續留任、轉調其他單位,
亦或乾脆結清年資資遣再重新聘用(不具公務人員身分)
裡面的升遷管道要如何分,感覺就是兩套制度併行。
不知道對還留任的現職公務員有什麼樣的影響?
其實也耳聞一些部會的機構也朝向改成行政法人的方向前進(ex:內政部交通部等)
不知道有沒有還在行政法人單位的公務員上班,願意分享的。
實在對這個行政法人的運作感到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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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1.63.2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97546007.A.651.htmlncnuboy1樓行政法人法! 10/17 21:40
newsunn2樓環境研究院也是 10/17 22:02
→ 本人3樓樓上,環境研究院還是機構喔,不是行政法人。 10/17 22:15
an1234567814樓完全不懂為何核研所要轉行政法人 = = 10/18 00:01
wugilin5樓執政黨廢核吧,導致轉為行政法人XD 10/18 01:51
→ s900117樓https://reurl.cc/dmQyGy 10/18 07:35
→ s900118樓這兩篇新聞告訴你,法人化有哪些好處 10/18 07:36
sways059樓對留任公務員沒什麼影響,只有主管有差 10/18 07:44
ihakkanet10樓但法人化後兩廳院的公務員都自願被走了 10/18 11:29
marskam72311樓塞自己人 10/19 00:13
→ lwmyueh12樓在野砍肥貓,執政加菲貓 10/21 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