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472324登革熱噴藥噴到「火燒厝」 屋主氣炸求償千萬嚇哭公務員
台南東區一間透天厝27日天下午傳出火災,疑似是登革熱防噴藥 時噴槍高溫引起火苗,屋
主發現噴藥噴到「火燒厝」,當場氣炸並對衛生局人員說要求償 一千萬,讓衛生局公務員
嚇到求饒。
消防局今天將請衛生局人員與噴藥的化學兵回到現場,釐清是否有製作火災調查筆錄的必
要,衛生局則回應,依正常流程不會引發火勢,起火原因將交由消防局調查。
這件火災發生在昨天下午,當時衛生局的人員正領著化學兵進入一間透天厝噴藥,豈料化
學兵剛下樓,屋內就傳出火苗,火勢一發不可收拾,讓屋主質疑是化學噴藥不當,才會導
致起火,雖然火勢很快就撲滅,衛生局長蘇世斌聞訊也趕到現場,關心起火原因。
據了解,過去衛生局去民宅噴藥都是四人一組,一個負責領噴,另一個負責噴藥,第三位
負責環境孳清,最後一位負責警戒,昨天火災的狀況,疑似是人力不足,噴藥變成兩人一
組,衛生局領噴人員帶化學兵去三樓噴藥時,領噴人員先去隔壁民宅先做環境檢查,豈料
化學兵噴完剛走到二樓,就有火勢竄出。
有協助噴藥的弟兄抱怨,支援噴藥雖然能到外面,但福利不一定好,噴藥一噴就是一整天
,防毒面具的濾罐也用很久沒換了,而且化學兵的噴藥槍幾乎整天沒停,藥劑沒了噴槍也
不會關,直接灌藥進去,所以噴槍的溫度很高,有可能碰到易燃物就會產生火苗。
眼見噴藥噴到「火燒厝」,屋主老夫妻相當生氣,對著防疫人員痛罵,強調一定要提國賠
,東區是房價蛋黃區,要求賠償一千萬,而支援噴藥的衛生局人員是新進公務員,他想到
未來可能要負擔賠償責任,嚇得哽咽求饒。
消防局指出,只要屋主提出火災調查,就會製作調查筆錄,今天會先請領噴人員與化學兵
還原現場狀況,再決定是否要做調查筆錄;衛生局則回應,正常噴藥情不會造成燃燒,引
發火勢的原因要等消防局進一步的調查結果才能確定。
心得
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2項及第3項規定:「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
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
遭受損害者亦同。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公務員執行公務時,疑似致屋主住所起火被求償千萬,機關應該要力挺員工,機關如再向該
公務員求償,真的就是很不合理,只會讓人心灰意冷,還沒賺錢就要先賠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5.32.20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98455423.A.DE7.html→ CHYYP1樓除非是故意開瓦斯讓他燒的 不然不會要公務員賠錢啦 10/28 09:33
→ CHYYP2樓這題感覺明年就會考XD 10/28 09:33
cchaha31223樓暖 10/28 09:54
GOOD24樓公務員好慘 被政客當白癡在玩 10/28 10:00
onstar5樓一樓,不是這樣喔,國賠法是抓重大過失 10/28 10:05
→ onstar6樓我很多前同事,自己一年花2萬保責任險的 10/28 10:07
j6ru04jo37樓現在真的能不要當公務員就不要當,比狗不如的 10/28 10:11
onstar8樓那你說什麼叫(重大),不好說 10/28 10:12
→ onstar9樓你說稍一注意就不會發生 10/28 10:12
→ onstar10樓那廢話,賓士幾千個工序,每個都是注意到就不會出錯 10/28 10:13
→ onstar11樓但做到幾千個工序沒問題,那就是一流好車啊 10/28 10:14
→ onstar12樓所以重大與否,一定要衡量工作量 10/28 10:16
→ onstar13樓也須衡量機關組織本身的義務,如充分人力配置,教育訓練 10/28 10:19
→ onstar14樓只有極離譜而影響重大,以一該領域新手都知迴避之事項 10/28 10:21
→ onstar15樓方足當之 10/28 10:21
→ timidwei16樓難怪有些地方寧願路邊水溝噴噴就好XD 不然遇到一個 10/28 10:26
→ onstar17樓要是有人碰到國賠事件,可以用上面的賓士理論答辯 10/28 10:33
→ onstar18樓不過,是我講的,暫時還不是實務見解 10/28 10:34
→ AntiPiece19樓就一句話,別人帶化學兵噴藥都沒出事,或承辦人其他天 10/28 11:40
→ AntiPiece20樓帶化學兵噴藥,為何就那天會出事?承辦人敢說他沒問題 10/28 11:40
→ AntiPiece21樓? 10/28 11:40
→ AntiPiece22樓箭已經射在牆上(火燒屋),其它不過是靶畫得漂不漂亮的 10/28 11:42
→ AntiPiece23樓細節小問題罷了。 10/28 11:42
→ AntiPiece24樓出事承辦人是一定跑不掉的,承辦二個字就是背鍋負責的 10/28 11:44
→ AntiPiece25樓意思,別傻了 10/28 11:44
→ zsp9081a26樓別想了,又不是不在體系內的民眾 10/28 11:46
→ zsp9081a27樓說承辦人不用擔責任誰敢相信 10/28 11:46
needeng28樓Gggg 才剛上班 就面臨鉅額債務 一輩子都毀囉 10/28 15:52
webberpopo29樓難怪衛生局人都跑光 免賠你也是行政責任有疑慮 要寫 10/28 20:42
→ webberpopo30樓一堆報告吧 很多時候雖然自己的案子出問題沒責任但光 10/28 2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