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請問公文中的單位簡稱說明要放哪?公職
例如 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鴻海」)
這段文字是否應該放在主旨中?
一般會希望主旨越精簡越好
看到單位比較多人習慣是放在說明第一段
但這樣一來,主旨的「鴻海」反而變得沒有依據
放在主旨--遇到很長名稱的會導致主旨過長
放在說明--這樣主旨就不能使用簡稱
請教各位先進,哪一種才是正確的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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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老這樣總這樣
觀音在遠遠的山上
罌粟在罌粟的田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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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99690941.A.545.html→ Mancer1樓鴻海不care 11/11 16:31
→ f2020972樓正常是要放主旨。你不講全銜下面誰知道你講誰。台大也是 11/11 17:19
→ f2020973樓有台大幼稚園。不要因為篇幅精簡捨棄精準度 本末倒置 11/11 17:19
感謝說明!
原本的寫法其實也不是省略而是放在說明,不過這樣變成主旨參照說明所以覺得怪
kevinking4樓所以為什麼不可以主旨全銜,說明ㄧ再作說明簡稱? 11/11 19:45
ezmantalk5樓主旨說明的關係就點類似標題(主旨)本文(說明)有主管可 11/11 20:25
→ ezmantalk6樓以覺得在標題寫 有的主管覺得標題就是不能省 只要在內 11/11 20:25
→ ezmantalk7樓文要說多次才可以在本文省 這樣比喻給你理解 實際就是 11/11 20:25
→ ezmantalk8樓標題關寫不寫真的看主管 沒有對錯 11/11 20:25
→ autoexecbat9樓看你長官 11/11 22:10
za75502910樓主旨是單位全名或機關全銜 說明一依據單位機關來文辦理 11/11 22:17
→ za75502911樓,說明二再全名(下稱OO)或以旨揭單位簡稱之 11/11 22:17
abcd556612樓主旨可以用鴻海就好 說明再用全名 11/11 22:22
Fugue13樓看長官,我遇過的大部分主管都不介意放主旨,但也有人堅持 11/11 23:09
→ Fugue14樓不行 11/11 23:09
XDylan15樓公文這種東西,一律看長官。我們說再多也沒用 11/12 05:48
→ HZM16樓應該是問你們家長官而不是啥都問網友。 11/12 11:31
b706133417樓問蓋章的人,問網友沒屁用 11/12 12:09
bebebear18樓真的是看主管,2種都有遇過~ 11/13 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