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遇到一個狀況,向各位請教一下
團體由我代表,定期會向市府單位申請場地使用,
然後市府核准後會寄發紙本公文給我。
為了避免活動當天,申請者我沒有到場以及使用上方便,
所以我都會將紙本公文掃描成彩色電子檔放在團體群組,
活動當日則出示掃描電子檔給場地管理人員查核。
而過往在不同場地遇到的場地管理人員,都有接受我們所出示的公文掃描電子檔。
但近日遇到場地的管理人員堅持要求我們出具公文之紙本正本,堅不接受掃描電子檔,
並且說:公文上都有寫需出示紙本正本。
但公文上僅有記載「請於活動當日攜帶本文進場。」
故想向各位請教:
(1)「本文」的定義/意思,等同於「紙本正本」嗎?
(2) 將公文紙本正本掃描成電子檔後,該電子檔不具有同等效力嗎?
先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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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vmon1232樓不能說他錯 可是實務上看到的是不是正本根本沒差 出了 02/26 18:35
→ xvmon1233樓問題真的要用 也是會用文號去調檔 02/26 18:35
→ xvmon1234樓而且就算你拿紙本 他也可以懷疑你有沒有偽造 02/26 18:36
→ xvmon1235樓要刁難的話啦 02/26 18:36
Rohmer6樓當公務員當到傻了 02/26 19:38
抱歉,我文內沒有寫清楚,場館應該是委外人員管理的,不是公務員。
yyc20087樓你今天去一個有門禁的公家機關,大門警衛要看你的識別證 02/26 19:58
→ yyc20088樓識別證是公發的,最好是你可以拿出彩色影印要求他讓你過 02/26 19:59
→ yyc20089樓之前其他場地管理人員給你方便,不要當隨便。今天這個按 02/26 20:00
→ yyc200810樓照規矩的管理人員,是值得讚許的,沒有挑剔他的理由 02/26 20:00
但最有趣的就是,在兩個月前,同一個場地、同一個管理人員,
當時,他是給過OK的,而且也沒說未來要我們帶紙本。
所以現在變成我不知道標準到底是什麼,所以才來請益。
→ nolag11樓如果你們有申請電子文的話,他下次寄電子文給你,到時怎辦 02/26 21:16
→ nolag12樓我覺得沒必要到這個程度 02/26 21:16
majongson13樓你們紙本公文不用簽辦歸檔? 02/26 21:34
Redchain14樓望文生義不能說管理人員錯,但會跟你槓這個的單位基本上 02/26 21:39
→ Redchain15樓也是一堆蝦機八毛沒帶腦子在過日子的人,換成蓋一顆與正 02/26 21:39
→ Redchain16樓本相符的影本公文呢,電子文影印出來每份都像是正本的呢 02/26 21:39
→ Redchain17樓,這些沒腦的人就變成「我不管你去找主辦單位」那付死人 02/26 21:39
→ Redchain18樓樣 02/26 21:39
→ autoexecbat19樓先不考慮合不合理 歸檔的話可以寫正本抽辦俟活動結束 02/26 21:52
→ autoexecbat20樓併案歸檔 公部門真的很無聊 02/26 21:52
kevin120821樓可以不用理他了吧?? 02/26 23:20
→ kevin120822樓借標題問一下,如果紙本公文掃描成電子簽辦,原本的紙本 02/26 23:21
→ kevin120823樓可以不用理他了吧?? 02/26 23:21
→ tony33085724樓紙本一樣掛號歸檔,掃描後一樣當附件歸檔 02/26 23:50
→ EEERRIICC25樓刁難而已 影本該與正本相符 還是可以刁 02/27 09:03
→ EEERRIICC26樓反正文字要解釋多嚴 自保要做到多極限 都是看個人 02/27 09:04
→ EEERRIICC27樓這種人被長官問 基本也會講「出事的話誰負責?」 02/27 09:05
→ EEERRIICC28樓害整個公務群體被笑一板一眼 02/27 09:05
→ segio29樓我認為可以和承辦溝通.加一句影本亦可就行.大家依法辦事.. 02/27 09:55
謝謝建議!
其實我也覺得依法行事沒問題,如果有載明我一定會攜帶,
但是因為公文上就是沒這樣寫,所以我才納悶是不是我對「本文」這兩字的理解錯誤QQ
→ SBSB30樓電子檔當然只有影本效力 02/27 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