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揚殉職3勇消 採最高等級撫卹
2024-02-22 04:07 聯合報/ 記者 歐陽良盈、吳秉鍇/連線報導
明揚屏東廠去年9月22日大火,釀十死百餘人傷。本報資料照片
去年九月廿二日屏東明揚大火釀百餘人死傷,考試院昨宣布,因公殉職的消防人員賴俊儒
、施寶翔、陳柏翰等,確定以最高等級的因公撫卹辦理。
銓敘部表示,因明揚大火殉職的隊員賴俊儒、施寶翔、陳柏翰均已獲追晉為小隊長,他們
的遺族申請「執行搶救災害(難)艱困任務時,仍然不顧生死奮勇執行任務,以致死亡」
因公撫卹,銓敘部昨天下午召開因公審查小組會議,確定以最高等級之因公撫卹辦理。
銓敘部指出,三人去年九月廿二日經派遣至明揚火場救災勤務,當時化學物質外洩等複合
性災害的極度危險情境,確實對其生命安全構成極大威脅,且因獲報有民眾受困於火場,
渠等仍不顧自身安危,奮勇執行搶救任務,以致身陷險境而亡故。
經銓敘部因公審查小組就已提出申請的案件,審閱相關事證後,與會委員一致認定故小隊
長賴俊儒、施寶翔、陳柏翰的死亡原因,符合法定最高等級之撫卹標準。
銓敘部聲明,將依因公審查小組的決議,盡速審定遺族因公撫卹,另對於第四位故小隊長
鍾君遺族因公撫卹案件,將待遺族正式提出申請後,比照辦理。
明揚公司昨天也發布重訊指出,董事長劉安晧、總經理呂英誠請辭董事長、總經理職務,
二月廿九日生效。公司近期將召開董事會推舉新任董事長及聘任總經理。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7783994
這個所謂的最高等級撫恤,應該就是指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第 53 條
公務人員在職因公死亡者,應辦理因公撫卹。
前項所稱因公死亡,指現職公務人員係因下列情事之一死亡,且其死亡與該情事具有相當
因果關係者:
一、執行搶救災害(難)或逮捕罪犯等艱困任務,或執行與戰爭有關任務時,面對存有高
度死亡可能性之危害事故,仍然不顧生死,奮勇執行任務,以致死亡。
第 55 條
公務人員於退撫新制實施前、後均有任職年資者,其撫卹年資應合併計算。但退撫新制實
施前任職年資,最高採計三十年;退撫新制實施後任職年資,可連同併計;併計後不得超
過四十年。
前項任職年資之取捨,應優先採計退撫新制實施後年資。
公務人員因公死亡者,依下列規定擬制撫卹金給與年資:
一、依第五十三條第二項第一款撫卹者,其任職未滿十五年者,以十五年計給撫卹金;其
任職滿十五年而未滿二十五年者,以二十五年計給撫卹金;其任職滿二十五年而未滿三十
五年者,以三十五年計給撫卹金。
用的算是真的有 從優撫卹 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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