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家有遇過同事打算請育嬰留停
但因為明年114/1/25-114/2/2有9天春節連假
所以她打算育嬰拆兩段請
先請113/12/2-114/1/24
再請114/2/3~剩餘的一年
這樣時間不連續會導致單位不好找職代
但偏偏這也是她的權力
這種狀況在公部門有很常見嗎
還是她是特例 特別會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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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710996158.A.F70.htmleglaibls1樓教師寒暑假最懂這個了 03/21 12:59
→ TPhow2樓機關有前例 就不是特例 03/21 13:33
m06308213樓他是假沒了嗎,不然一般前面不是會用自己休假請一請就 03/21 13:34
→ m06308214樓算了 03/21 13:34
j6ru04jo35樓是又怎樣?等他回來職場霸凌他嗎? 03/21 13:41
bendy81336樓現在學校不是多規定育嬰留停要以學期為單位? 03/21 16:11
Jacky08067樓令考的問題 還有年終 03/21 16:24
Alphaz8樓這種老闆有需要員工賣命嗎? 03/21 18:23
parappa9樓他乾脆每週一到五都請留停,六日復職好了 03/21 18:33
kit27910樓人家就照規定走,沒必要公審吧 03/21 18:44
lovepanda11樓前同事就是這樣捍衛自己權利,請育嬰期間又懷孕,再玩 03/21 20:23
→ lovepanda12樓一次 呵 03/21 20:23
honeysweet13樓這樣請沒有比較划算吧?「其復職當年度及次年度休假, 03/21 21:40
→ honeysweet14樓均按前一在職年度實際任職月數比例核給。」 她本來前 03/21 21:40
→ honeysweet15樓一在職年度是一整年,她這樣一弄,回來的那個年度休 03/21 21:40
→ honeysweet16樓假剩下1/12,休假只要是14天以上的都不划算了。 03/21 21:40
→ honeysweet17樓像這種會計較的人,如果你是想要勸他不要這樣請,就要 03/21 21:41
→ honeysweet18樓站在她的角度去分析,才有可能達到你的目的 03/21 21:41
qsazx19樓假設休假年資28天,年假復職+休完28天,除了領1.5個月薪水 03/21 22:15
→ qsazx20樓還外加2/12比例的年終獎金,算下來還挺可觀的 03/21 22:16
socialboy21樓就請好請滿吧 當年臨時需要請假 犧牲一堆假幫機關處理 03/22 15:18
→ socialboy22樓好業務交接給下一個人 結果回來一樣被惡搞還拿出來調 03/22 15:18
→ socialboy23樓侃 03/22 15:18
tinatina24樓本機關也有人這樣 沒有違法 就觀感很差 03/22 15:38
s916063225樓蛤 為何要這樣 不懂 03/22 15:44
→ applexdot26樓他就敢啊,合法行使權利謝謝指教 03/22 16:16
→ applexdot27樓這種人才適合當公務員,這種薪水不請好請滿,考公務員 03/22 16:17
→ applexdot28樓要幹嘛,不就是圖生小孩方便跟穩定 03/22 16:17
→ No27829樓有差這9天?乾脆跟9樓說的一樣請週一到週五 03/22 22:14
ntoummd30樓這麼喜歡公審別人可以把您的單位打出來 相信之後您會比留 03/23 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