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回你
他們搞不好會對你毛手毛腳了
現在只是在探你口風看看你的接受度如何
所以我建議你先收集他們的指紋(可以請教律師朋友,或上網查怎麼做)
例如故意遞給他有咖啡的紙杯
或是在他們面前故意掉東西請他們幫忙撿
最後就是等他們要對妳伸出狼爪的時候
一擊斃命
另外不想聽到這些不會直接婉拒表達嗎?
連這樣都不會做,那人家當然就會吃定你可以好欺負好玩弄了…
如果不想給別人有機會去傷害你,這種基本婉拒的自我保護態度還是要擺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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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2.22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714868432.A.626.htmlsazabijiang1樓最好性騷擾跟蒐集指紋有關,你這行為跟偷拍裙底 05/05 08:54
→ sazabijiang2樓沒兩樣了,不要亂教。 05/05 08:54
當然有關係,等到毛手毛腳時,因為沒辦法錄影,到時候摸了哪裡也沒辦法舉證,除非公
司到處都有監視器
而且這行為跟偷拍裙底有什麼關係?搜集指紋自保犯法了嗎?你的邏輯很好笑欸
ttc7681603樓推試探底線,我就是言語阻止被抹黑成個性脾氣差態度差 05/05 10:03
→ ttc7681604樓、結果兩個姓林的垃圾人反過來利用辦公室是獨立的、別 05/05 10:03
→ ttc7681605樓人看不到就用肢體接觸 05/05 10:03
ttc7681606樓用下半身頂我屁股、還在外出出差的時候把我鎖在車上不 05/05 10:05
→ ttc7681607樓給他牽手就不給我下車、我說要報警也照樣在那樣汙言穢 05/05 10:05
→ ttc7681608樓語 05/05 10:05
→ ttc7681609樓還反過來去別間公司抹黑我 05/05 10:05
peter9810樓亂教~ 給噓 05/05 10:28
Angelfly7711樓蒐集指紋咧~乾脆趁他們午睡,去蓋他的手印,好噗好 05/05 11:52
Angelfly7712樓t大那個太過分,依照我的性格會跟他互毆 05/05 11:54
ttc76816013樓樓上,我罵回去結果我黑掉啊 05/05 12:01
ttc76816014樓投訴人資還被吃案 05/05 12:02
Angelfly7715樓t大沒錯的,大家都以為投訴公司HR有用,事實就是沒用 05/05 12:05
→ Angelfly7716樓而且還會被黑。我當初也是覺得HR會保護我,結果是我想 05/05 12:05
→ Angelfly7717樓太多HR才不想管咧,也算是人生的寶貴經驗 05/05 12:05
Angelfly7718樓而且我當初投訴的那個HR還跑來我部門面試,被我看到 05/05 12:07
→ Angelfly7719樓我去問才知道,真的是多荒唐都可以被我遇到 05/05 12:07
ttc76816020樓HR也是資方的拉、直接投訴公家機關才有用 05/05 12:14
as412321樓不要鬧了啦,蒐集指紋 05/05 19:36
→ leptoneta22樓蒐集指紋? 沒被告算你好運 05/05 20:47
babbyface23樓錄音。然後勞保局投訴。 05/05 22:30
catherine21324樓指紋算個資別亂教 05/06 02:19
xvited94525樓不懂法律就不要亂教 05/06 08:24
sazabijiang26樓指紋是個資,你「沒有要做什麼」卻收集他,就是違法 05/06 20:51
→ sazabijiang27樓尤其指紋屬於個資中的敏感資訊,你沒事去偷人家的 05/06 20:52
→ sazabijiang28樓敏感資訊,罪刑可能比偷拍還嚴重。 05/06 20:52
我不覺得欸,法庭上說自保的可能性法官可能會採信,而且並沒有犯法,別人也不會知道
你有搜集,而且也沒有拿來做什麼,等到對方伸出狼爪才要拿來當證據,這倒是很合情合
理。
furio29樓真的不要亂教 05/07 08:37
xvited94530樓毒樹果理論你自己去查查看 05/07 10:13
人為定義證據搜集因違法無效其實跟真正的犯罪行為被揭穿沒有關係,這是兩回事。不會
因為自保而蒐集的證據,這行為就會跟那些犯人沒兩樣,為了自保找到證據(我指的我認
定的蒐證正確行為,是為了自保或伸張正義去蒐集證據,而不是為了陷害而去蒐集證據)
,卻被認定違法,甚至有什麼毒樹果理論,那都是法律在玩的文字遊戲,不管蒐集到的證
據法律是否認定違法,就算被認定違法,那又如何?真相大白遠比這重要多了,要專業合
法蒐集證據?乖乖遵守的,我相信不少受害者因爲這種奇怪的法律蒐證定義,反而無法讓
事實真相大白。
法律不是不會變的,從來也沒有什麼事比真相大白更重要,至於法律要因為這樣判定違法
蒐證的證據是無效而無法把犯人繩之以法,那根本就是法律的問題,這本身就是有重大瑕
疵,只是沒人去提案修法,所以我看起來法律不就是保障壞人居多嗎?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