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謝謝之前前輩在 Salary 版上的回文,讓我感覺到一絲希望!
今天終於輪到我碰到被公司資遣,希望能請教各位建議。事情是這樣的:
我已經在這家公司服務近六年了,
老闆自從去年七八月開始,刻意不把工作分配給我
(我發現只要不符合技術主管意見的同事都會被針對)。
之前我的職位是薪水較高的資訊業 PreSales,
但去年九月,老闆以我「不主動提醒他回信」為由(且完全未提醒過我)
指責我工作沒做好,要求我調職到薪資較低的網路會議部門。
當時,我覺得這樣的調整雖然無奈,但至少能避免更多衝突,
所以接受了降薪與調職。
然而,調職後幾個月,老闆依然刻意不分配工作給我。
今年一月,他又指責我「工作上不夠主動積極」(沒有跟催老闆回信!?),
並聲稱「公司內部不想跟我合作」,但未提出任何具體證據。
我提出建議,表示可以安排與相關人員面談,
彼此解決誤會並接受改善措施,但老闆不願接受,
最後直接告訴我「沒有辦法繼續合作下去」,準備資遣我。
我原本以為,只要符合《勞動基準法》第11條的資遣條件
(例如:業務緊縮、工作不勝任等情形),
老闆就能合法資遣員工。
但看到 Salary 版上的文章提到「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
我才意識到,
資遣應該是雇主在無法進行其他安置後的最後手段,並非可以隨意操作的。
目前我的預計離職日期是 2 月 2 日,
但至今未收到非自願離職書,因此無法確認資遣理由是根據第11條中的哪一款。
在這種情況下,我有三個主要疑問想請教:
1.公司目前的直接資遣行為,是否已經違法?
2.如果想爭取自己的工作權益(希望能繼續在公司任職),
會建議我應該先進行哪些步驟來捍衛自己的權益?
3.是否有機會爭取回原本薪資較高的 PreSales 職位?
當時的調職其實並沒有充足的理由(老闆並未提供具體證據,且未給予改善機會),
不知是否可以以此為基礎進行交涉?
祝大家平安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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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737356100.A.EF8.htmlchinaeatshit1樓資遣不是單方面的 通報程序如果沒有走完就不能片面 01/20 15:34
→ chinaeatshit2樓資遣 不過看你文中的描述 其實我不太了解硬撐的目的 01/20 15:34
→ chinaeatshit3樓是什麼就是了 01/20 15:34
→ chinaeatshit4樓如果你是為了一口氣的話 大概就是從資遣程序著手吧 01/20 15:35
→ chinaeatshit5樓要回原職位什麼我覺得你第一次降級沒表示 就這樣了 01/20 15:36
當時不是沒表示~ 而是沒有意會到公司會採取這個手段
現在會希望能夠合理的爭取自己的權益,中間碰到的話術鳥事我就省略了~(茶)
cityhunter046樓勞工局有免費諮詢對話,先打去問看看吧!我覺得你 01/20 16:39
→ cityhunter047樓的案例可能要用到法扶了,先收集相關證據,尤其是 01/20 16:39
→ cityhunter048樓能檢舉公司違法的部分,這些都能成為後面的幫手… 01/20 16:39
abc09220019樓ChatGPT 回答加減參考 01/20 17:09 leptoneta10樓沒有人是要真的回去原職的 只是要這段時間的薪水 01/20 19:35
fanix2111樓當開始冷凍就要找工作了,基本上公司有pip流程就沒有違反 01/20 21:27
→ fanix2112樓勞基法,雖然真的很難受 01/20 21:27
gamer13樓只有資遣你一個人一定是用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 01/20 23:39
→ gamer14樓哪對於公司的舉證責任就是要證明已經竭盡安置勞工的一切手 01/20 23:39
→ gamer15樓段仍無法才可以資遣。所以公司將你調職,並且調職後仍給予 01/20 23:40
→ gamer16樓工作不達標準的評價就是為了滿足這個條件。對你來說,如果 01/20 23:40
→ gamer17樓你要走勞動訴訟這條路,你從現在就是要開始收集公司在調職 01/20 23:41
→ gamer18樓後刻意不給你事情做,來做出不客觀評價的證據。但說實話, 01/20 23:41
→ gamer19樓不合法資遣的訴訟時間往往很長,至少要1~2年,這中間的時間 01/20 23:42
→ gamer20樓公司不需要給你任何的薪資,你需要先評估自己是不是能夠接 01/20 23:43
→ gamer21樓受這段時間可能斷炊的風險。 01/20 23:43
IlovePLUSone22樓針對訴訟期間無薪水,是可以提起定暫時處分之訴,過 01/21 00:47
→ IlovePLUSone23樓的話,公司需要幫你加保回去付你薪水直到確認雇傭 01/21 00:47
→ IlovePLUSone24樓關係之訴結束。 01/21 00:47
homework25樓請先問勞工局 01/21 04:21
DKnex26樓你記得拿非自願離職證明 別傻傻簽什麼合約 01/21 09:00
→ DKnex27樓除非老闆給你一筆資遣費是大於法規的比例以及加上你失業補 01/21 09:00
→ DKnex28樓助半年的金額才去考慮 01/21 09:01
→ DKnex29樓2跟3你應該要不回來 01/21 09:01
puppy85030樓個人經驗來看,第一點公司有沒有違法不確定,要看雙方 01/21 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