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4補充:
推文有鄉民提到偽證罪的問題
我回想了下 我列出的第五個問題的確是有構成偽證罪的嫌疑
這下偽造文書+偽證 兩條刑事啦!
感謝鄉民提醒
以下為正文: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640938261.A.21D.html 第一集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648484937.A.0CD.html 第二集
各位鄉民大家好 又到了更新的時候
經過了第二集對造各種耍蠢之後
本來我跟我的律師都認為5月這一庭應該是要結案了
但人生總有那麼幾個but 所以我真的不是故意要富奸
正如之前有板友猜測對方可能會假造資料
果不其然 在開庭前一天我方就收到了一份"偽造的人評會會議紀錄"
為什麼我會認定是偽造的呢?
我在職期間 公司發出懲戒性的記過公告大概5根手指數得出來
更別提這種全公司性質的人評會 根本連開都沒開過
為了避免爭議 我只擷取資料上一看有問題的部分 反正內容都是虛構的不重要
日本AV倫理委員會說要上碼才不違法 所以人名的部分打馬賽克
https://i.imgur.com/O13Ht9w.png
就我查到的人評會標準流程大概是以下這樣 有這部分專業的板友可以補充解釋
https://i.imgur.com/LOPz9Jr.png
簡單來說
人評會召開必須要有組成委員/事前通知/出席人數為單數(因為這樣投票才有結果)
但這間公司根本連人評委員會都沒有
名單的4人由上而下分別為 總經理室經理(走狗)/財務經理/我部門課長(已離職)/總經理(
想搞我的拉基)
構成人數本身就有問題 會議記錄上沒有任何人的簽名/簽核
且當事人也就是我"並沒有被通知出席" 我查到的資料是應讓當事人有充分機會陳述
這種粗糙到不行的假資料居然敢提交到法官面前我也是笑笑而已
開庭當日對造傳證人 也就是上述那位走狗
問證過程很冗長 老實說要等我拿到筆錄才能慢慢消化
我就針對上面那份假資料的部分簡單說明一下
我方律師問:
1.針對這份會議紀錄為何沒有與會人員簽名>證人答不出來含糊帶過
2.開會前有無通知各單位主管與會出席>沒有
3.有無通知當事人(原告)出席>沒有
4.會議紀錄的紀錄者是誰>證人答:是我 我是先簡單手寫 之後再打成會議記錄(很好 偽造
文書成立)
5.有無真實召開這場會議>有(說謊)
其實在前一天收到文件的當下我就透過第三方找其他兩人確認是否有這個會議
得到的答案都是沒有 豪洨的
這點也有在法官面前提出
最後整個流程結束
我律師補了一句話
針對今天對造提出的這份會議紀錄 我們會去地檢署告發偽造文書
證人走狗先生一聽到臉色馬上垮掉 笑死
偽造文書公訴罪 最重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事變刑事 真是出色的一匹
法官也因為對方又提出這份假證據 原本應該宣判言詞辯論終結又擱置了
最後又問 雙方還有沒有和解的意願啊~
(言下之意大概就是因為被告犯傻 害我又沒辦法結案)
上次金額談不攏要不要再談一次看看
雙方同意再找時間協調金額後這庭就結束了
離開的時候經過證人身旁
我的律師故意大聲問"什麼時候要去告發
我回:現在
牠臉色又再垮一次
太經典 可惜不能錄影
結語:
這場鬥智遊戲(?)我方又獲得一個籌碼
目前大概會用這個籌碼 往對我最利多的方向處理
然後拎北真的很賭爛這兩個拉基一直不斷的挑戰我的底線啦
由勞資糾紛變成私人恩怨我也不是沒有別的處理方式
對此 我也已經開始查水表 社會事社會了
來!要戰就戰到底
謝謝收看
補充:
我是真的很想知道標準人評會流程
真的沒有專業鄉民能幫我解惑嗎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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