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需要共體時艱
所以強迫部分的人放特休
沒特休的就放事假
放事假的就領不到法定最低薪資
結果勞工局說有寫假單就不算強迫囉
勞工局定義的強迫是刑法規範的那種
暴力或威脅等情況才算強迫
那不就等於沒辦法檢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195.7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652070533.A.B2A.htmlAicha1樓論無薪假... 05/09 12:31
→ IlovePLUSone2樓那就拒絕放事假去公司上班阿 你同意放了還要講什麼? 05/09 12:36
我知道,不過這樣勞基法定義的強迫/強制
基本上很難算成立,除非被拿刀威脅這類的
→ r8310263樓因為你簽了就表示你同意請事假,就像如果被資遣但簽了自 05/09 12:39
→ r8310264樓願離職書一樣,那就是自願離職 05/09 12:39
cityhunter045樓你不會不要簽喔?叫老闆給無薪假啊,這樣他就要上 05/09 13:36
→ cityhunter046樓報了 05/09 13:36
chinaeatshit7樓沒賺錢共體時艱 賺錢呢? 05/09 13:45
如果我是當事人的話絕對不會簽啦
因為是其他部門的事
而且他們都是不懂法律的人
這陣子都領2萬元而已
實在讓人有點氣憤
再請教一下大家
如果不妥協公司
硬是來上班的話
這種情況被調到其他部門
脫離原本的職務的話
這樣是允許的嗎?
hyuchi02028樓不妥協就領資遣費阿 05/09 14:23
→ dong5319樓請事假沒有基本工資的問題 05/09 14:29
→ dong53110樓 05/09 14:29 → dong53111樓至於強迫不強迫,很難舉證,就堅持不要寫假單吧 05/09 14:29
→ dong53112樓應該說你請事假你的基本工資就不是25250了 05/09 14:31
chey13樓這不是廢話嗎….事假假單是本人提出申請的 05/09 16:16
→ chey14樓要怎麼證明雇主有強迫= =? 05/09 16:16
→ chey15樓除了不簽以外沒有其他辦法啊 05/09 16:19
→ chey16樓假如簽了就安心放假囉 05/09 16:19
OverRaven17樓政府對資方很友善的 換工作才是正解 05/09 18:05
Aicha18樓勞基法大方面還是保障資方 05/09 18:06
chey19樓這跟勞基法保護資方到底有什麼關係…? 05/09 20:27
→ chey20樓不然樓上認為事假單都簽了,還能算錢給你? 05/09 20:27
→ chey21樓這種強迫的本來就沒有簽下去的道理 05/09 20:27
→ chey22樓但如果已經簽了當然就沒救啦 05/09 20:28
→ wzmildf23樓啊你的確是簽了啊 05/09 21:43
pezon12324樓特休不能強制 事假應該也不行 這都可以投訴 05/10 01:04
可以投訴,但是沒有罰則,只能勸導
所以勞基法雖然說不能強迫
但是我覺得這太難成立了
這條幾乎等於寫好玩的
cool1052825樓沒有強迫,只有公司提議員工接受,你自己要提出請假申 05/10 11:47
→ cool1052826樓請的還要賴給公司? 05/10 11:47
PeteAlonso27樓樓上正解…..不能強迫指的是不能直接幫你安排好假逼你 05/10 12:55
→ PeteAlonso28樓回家,懂? 05/10 12:55
→ PeteAlonso29樓幫你寫好假單,最後你自己簽名,這不就你自己提出申請 05/10 12:57
→ PeteAlonso30樓要請的….? 05/10 1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