鞥先說前言好了
我19年7月1號入職
上週被告知做到月底
然後公司給我兩個選項
1.選自願離職,多給我一個月薪水
2.尊重我選擇非自願,但好心提醒我如果未來應徵公司打電話來詢問我工作狀況,他們可能
要據實以告
我今天的回應是因為我家仍有經濟負擔,所以選非自願
然後我詢問他們,公司今年年初才換成新制
但我的年休還在舊制,七月才年度轉換
(公司小所以不曉得已經換成新制,我剛進去時就問過這方面的問題,但會計兼人事說他們
有跟著政府走絕沒有違法,當然今年初公司查了以後發現的確沒跟到有道歉,但又說了回朔
會有人力上的困難所以請大家體諒…)
所以想請問大家,目前我的資遣費
公司有沒有「可能」用補回新制應該有的天數來取代(舊制7天,剩3天2小時)?
還是就直接照舊制來算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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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14.166 (臺灣)※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649684414.A.549.htmlzeus76681樓新制不是2016年就上路了嗎? 04/11 21:53
→ yia2樓這裡該不會是在講特休吧 04/11 22:23
King5103樓你問的不是資遣費吧 你問的是契約終止時未休完的特休折 04/11 22:57
→ King5104樓算工資的問題 04/11 22:57
King5105樓基本上勞基法特休天數於2017年修法,你2019到職,特休天 04/11 23:02
→ King5106樓數應該就是要照現行規定辦理了(滿半年3天、滿一年7天、 04/11 23:02
→ King5107樓滿兩年10天等等),如果公司都用舊的法律規定算特休給你 04/11 23:02
→ King5108樓,你是有權請求應休而未休的特休天數折算工資。這屬於工 04/11 23:02
→ King5109樓資範疇,請求權是五年,如果公司不給就調解或檢舉吧! 04/11 23:02
King51010樓你現在年資滿兩年,特休應該是10天!契約終止時用10天來 04/11 23:13
→ King51011樓算還有幾天還沒休,這就是雇主要折算工資給你的部分。另 04/11 23:13
→ King51012樓外如果你滿半年年資的3天特休沒休,當時年度終結時也沒 04/11 23:13
→ King51013樓折算工資給你,記得一併請求! 04/11 23:13
謝謝,但我的確是想問資遣費沒錯
因為舊制比較高,新制比較低,所以我在想公司會不會直接把新制的假還給我,然後讓我領
新制的錢,這樣是合宜的嗎?
King51014樓新資費跟特休是兩回事 04/11 23:51
King51015樓基本上2005年7月1日以後的工作年資,資遣費都是適用勞工 04/11 23:54
→ King51016樓退休金條例第12條規定(年資每滿一年發給二分之一個月之 04/11 23:54
→ King51017樓平均工資,未滿一年者,以比例計給),你2019年才到職, 04/11 23:54
→ King51018樓原本就沒有勞基法第17條資遣費之適用,這也跟特休天數新 04/11 23:54
→ King51019樓舊規定無關。 04/11 23:54
→ cawaiimaple20樓除非你是外籍人士才可能有適用勞退舊制的問題&資遣費 04/12 09:48
→ cawaiimaple21樓跟特休是兩回事 04/12 09:48
koyosky22樓有錄音嗎?感覺可議檢舉 04/12 09:48
今天詢問公司特休問題,他們同意以新制算,連之前三天也一起還我,我想就好聚好散了,
謝謝koyo大
→ shooter55523樓還以為什麼時候資遣有改規定 04/13 10:13
lexis24樓上面的別亂回,新舊制轉換後,如果當初沒有結算年資,這樣 04/13 23:35
→ lexis25樓還是要以舊制方法計算,轉換後年資才是以新制計算。 04/13 23:35
happycat124526樓樓上,原po2019才入職,本來就沒有舊制年資啊 04/14 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