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提要:
公司以「你說錯話,踩到我地雷」的理由,
要求明天開始不用來了在家待命,選擇資遣(2/15)。
現在說下週二(2/22)開始回去幫忙處理庫存到離職(2/25),約需上四天班。
由於庫存部分原先是由我管理,
不過最後二月份老闆說他要自己用,我就只有提貨而已,
因此我個人認為沒有交接上的問題。
目前的狀況是已將廠商、財務交接完成,差沒有收拾私人物品,想請問幾個問題:
1.之前調班尚未補假就被要求不用去了,
那現在要回去上班,還可以用這補假嗎?
2.所謂的兩天謀職假還能請嗎?需要證明嗎?
3.還有加班補休約9.5小時
以上三種假別,若有告知要請假,需要雇主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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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645350656.A.2C4.htmlgoodyW1樓補休不給休就給錢,沒給錢就勞工局見,謀職假是一定可以請 02/20 17:52
→ goodyW2樓不給休也是直接call勞工局,不用跟他多廢話 02/20 17:53
→ goodyW3樓正常來說很少雇主叫人走還會給謀職假的,都嘛叫你到今天 02/20 17:53
→ goodyW4樓預告工資就直接給了,假全部換錢給 02/20 17:54
就是因為他前面已經先叫我回家待命,後來又想到再叫我去,我怕他會拿我之前的假扣這幾
sazabijiang5樓回家待命?這樣沒有出缺勤紀錄,搞不好公司會說你 02/20 18:45
→ sazabijiang6樓曠職三天然後解雇你。你可以堅持到公司上班,公司如 02/20 18:45
→ sazabijiang7樓果要解雇你,就按程序,該給的都要給。 02/20 18:45
baychi9998樓選擇資遣了如果公司已經把離職手續都辦完那我不會回去 02/20 20:04
→ baychi9999樓不然公司回頭來說你中間幾天曠職不就自認倒楣 02/20 20:04
→ baychi99910樓調班跟加班就照勞基法規定換成加班費吧 照規定來現階段 02/20 20:06
→ baychi99911樓看起來對你最有利 我會跟公司表明已經在2/15解雇了 並 02/20 20:06
→ baychi99912樓且公司也同意在2/15請你離開 那就沒有回去的理由 02/20 20:07
→ baychi99913樓建議你先查看看勞健保加退保紀錄 如果2/15確實退保了 02/20 20:07
→ baychi99914樓那就是非常有利的證據 02/20 20:08
abc092200115樓叫你回家待命,有證據嗎 02/20 20:15
有Line截圖,截圖對象是老闆助理。
內容說到資遣的話到離職日前要求上班的話都要回去,
但隔天就轉告老闆說請我25號再回去收東西。
接下來就是剛剛老闆在公司群組說22號要回去盤點
有表明已被資遣,而且盤點在離職前一個月已被老闆接手,並且在這時候我在盤點容易造成
可是目前他們咬定我還是員工,還是要回去履行勞務。
不過老闆一直堅持我有道德瑕疵,連資遣都是用這個理由,所以我個人非常不願意再回去。
Swampert16樓資遣後不去上班打卡是要給假 02/20 21:02
→ Swampert17樓正常是要一直到資遣日前都要有上下班記錄 02/20 21:03
→ paul120118樓不需要管老闆說什麼道德瑕疵問題,想凹你而已 02/20 22:59
AirWinters19樓台灣資方真的很屌 02/20 23:31
RINPE20樓等等回去被陰就更慘了 02/21 07:35
YJM110621樓待命等同加班喔XD 真有這個字眼根本賺翻 02/21 15:19
→ YJM110622樓以前那垃圾舊法規今年元旦失效囉 02/21 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