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第一天到職第一份工作
: 理所當然的就提前報到
: 殊不知
: 我準備停機車時
: 旁邊有兩隻羅威納虎視眈眈的望著我
: (一隻有綁,一隻沒綁)
: 我沒有想太多
: 停好機車準備脫手套
: 沒綁的狗默默走到我旁邊
: 一個轉身
: 牠就用力咬住我的右手
: 往牠的方向拉扯
: 還好牠很快的就鬆口了
: 但還是造成我手部受傷(部分瘀青和破皮)
: 當下我真的覺得我的手會被狗扯斷
: 還好有帶手套所以只有小傷口
: 這個時候才有人走出來關心我的狀況
: 事後老闆和老闆娘都沒有做後續處理
: 也沒有跟我道歉
: 只說他可以付醫藥費
: 反而因為這件事情在勸退我離職
: 當然還有部分原因是
: 我在工作表現沒有符合老闆的需求
: 現在老闆要我決定要不要辭職
前一陣子剛好上完公司開的講座
1. 目前看起來此事件發生於工作場所,因此已經算是職業災害,請雇主務必要向勞工局
進行通報且改善
2. 如果老闆不願意通報,因為你已經受傷,所以可以依照第39條向主管機關申訴他違反
《職業衛生安全法》第6條
雇主對下列事項應有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防止動物、植物或微生物等引
起之危害。
法源提供給你了,接下來看你要怎麼跟他談囉,加油
P.S 依照現行法律規定,重大職災(三人以上受傷/一人以上死亡或住院治療)需8小時內
通報主管機關,但即使未符合上述標準,也仍須通報主管機關並進行改善(只是並無明確
時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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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通報且改善
2. 如果老闆不願意通報,因為你已經受傷,所以可以依照第39條向主管機關申訴他違反
《職業衛生安全法》第6條
雇主對下列事項應有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防止動物、植物或微生物等引
起之危害。
法源提供給你了,接下來看你要怎麼跟他談囉,加油
P.S 依照現行法律規定,重大職災(三人以上受傷/一人以上死亡或住院治療)需8小時內
通報主管機關,但即使未符合上述標準,也仍須通報主管機關並進行改善(只是並無明確
時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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