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安死傷頻傳 罰則…業主不痛不癢
2021-12-12 02:36 聯合報 / 記者王慧瑛、尤聰光、徐如宜/連線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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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統計,扣掉交通事故,營造業去年職災死亡人數一四二人,位居各行業職災死亡之
首。圖為工地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勞動部去年勞檢年報顯示「職災千人率(平均每千名工作者死傷及失能人次)」十年來首
度攀升,也比二○一九年高;勞動部職安署分析,主因落在營造、餐飲、運輸倉儲等三大
類勞工較多。勞檢人員指出,勞工死傷頻傳主因之一是職安法對雇主太「佛心」,不僅罰
款金額低,雇主還有各種卸責手法規避,應修法加重雇主的勞安責任。
勞動部統計二○二○年職災傷害人次為二萬六七七八人次,職災千人率為二點五四九,較
二○一九年的二點四九六高,也是十年來首度攀升。至於今年的職災千人率尚無統計結果
,但重大職災頻傳。
勞動部統計,扣掉交通事故,營造業二○一九年職災死亡人數一六八人、二○二○年一四
二人,都位居各行業職災死亡之首。桃市昨就傳工地吊掛鋼梁脫鉤墜落,造成一死一傷;
近來各地也頻傳重大工安死傷意外。
資深勞檢員表示,以工人墜落成傷為例,台灣一般開罰「行情價」是三至六萬元,最高可
罰到卅萬元,但通常主管機關會視事件是否受媒體關注、公司規模、是否為累犯等條件,
才會罰到最高價。對比英國一次工安意外罰七、八十萬元新台幣,美國可罰承包商上千萬
元,日本可罰雇主六個月以下拘役,台灣的罰則對業主或包商根本不痛不癢。
勞檢處官員指出,工程常層層轉包,工安意外最後都由小包商負責賠償,他們的善後能力
較差,受害勞工能否獲得合理賠償存有變數。分析職災死亡個案,多數是資歷淺、年紀大
、學歷低,且未接受過職安訓練,等於是邊做邊學,建議職安法有必要修得更嚴,「老闆
被罰到會痛,才捨得改善勞安」。
高雄市不動產開發公會理事長黃烱輝說,大環境缺工是工安管理的不利因素,管理衝突也
增多,工人認為「管那麼多,不如換一家做」,服從性跟著降低,埋下工安隱憂。
勞動部職安署科長張毅斌表示,職安法最高罰則已由十五萬修正至卅萬元,只要落實檢查
就有嚇阻力,但缺工、守法觀念不足等,都是執法及工安管理困境。
都由小包商負責賠償----難怪那些大公司都沒在怕
公司 給大包 大包給中包 中包再給小包
小包大都是找一些 雜工 臨時工
有些連教育訓練都沒有
人來就上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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