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想從後面進去!」 男房仲出軌女同事 露骨對話全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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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女子玲玲與從事房地產仲介業的李姓男子結婚後,發現丈夫常
藉故晚間外出、久久不歸,她懷疑丈夫與公司謝姓女同事關係不單純,一再追問下,丈夫
才坦承婚後劈腿謝女;李男並出示與謝女的LINE許多親暱性愛露骨對話,元配氣得告謝女
。台南地院認謝女確侵害元配的配偶權、判賠20萬元,還可上訴。
提告求償百萬元的玲玲(化名)表示,2023年10月她與李男登記結婚,平日覺得丈夫行徑
可疑、一再追問,老公才坦承婚後持續與謝女交往、發生多次性行為,李男並出示與謝女
兩人的LINE對話紀錄,請求她原諒。
受傷害的元配從LINE對話看到李、謝兩人的親密關係,李問謝女「今天有想要做愛嗎?」
,謝女回「會啊!」李並說,「今天想從後面進去。」
謝女對李男說,「你都莫名奇妙登記了,還要我怎麼做?你看不出我今天想跟你打炮喔、
好久沒炮炮了。做愛明天,我剛好MC(指月經)來,你回來是安全期……回來要射哪裡,
給寶貝選。但要先讓我親久一點,很喜歡親你,無時無刻想著兩人度蜜月享受美景甚至做
愛的畫面。」
謝女辯稱已與李男交往多年,據她了解,玲玲只是李男的前女友,也間接知悉李男會同時
與複數對象交往。她並不知情李男已婚,同時質疑元配所提證據的證據能力。
法官查指,原告玲玲所提的LINE對話證據是李男主動提供的,原告並無不法取證情事,這
LINE對話具有證據能力;且從李男與謝女兩人對話內容,可以看出謝女明明知悉李男已與
原告登記結婚,謝仍與李有超越普通朋友的不正常親密交往,破壞原告與李男的婚姻圓滿
及原告的配偶權,且侵害情節重大,審酌原、被告雙方社會、經濟等條件,判謝女應賠償
原告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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