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南軍人「性侵女網友」!約打電動暈船

西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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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法官:

倘若該女遭受性侵,在公開場合有諸多求助之機會,何以跟男子又一同吃飯呢?

判決無罪

法官B:

該女雖然跟被告事後共同用餐,但見諸其情緒低落,且後續有精神上面的傷害,顯見
性侵屬實

判決七年六個月


上法庭真的很看運氣,不同法官不同見解,就是天差地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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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tkin1樓B這種都通靈法官 06/14 16:22
aocboy2樓結論:珍惜生命,遠離台女 06/14 16:41
Wolverin55663樓那情緒低落要有證據ㄚ 06/14 16:55
adoko4樓還有判 女性一般不會詆毀身節誣告的 06/14 17:24
holy30015樓情緒低落可以有很多原因 為什麼一定是男方造成的傷害? 06/14 17:32
ce0336ce6樓說不會誣告的法官,肯定是母胎單身,不瞭解女人~ 06/14 17:35
fcz9737樓本件雖僅有A女單方面指述,然查A女與被告素無嫌隙,茍無此 06/14 18:35
fcz9738樓事,A女豈會自甘名節受損捏造誣陷被告,犯罪事實足堪認定 06/14 18:36
adoko9樓樓上這個就是眾多判決會引用的經典 06/14 20:27
starfuck10樓都會有人為了錢去拍A騙了 誣告性侵可以賺一兩百萬怎麼沒 06/14 20:39
starfuck11樓有可能 06/14 20:40
sazabijiang12樓根據B法官的邏輯,所有A片裡的女生都不是真的女生, 06/14 22:36
sazabijiang13樓因為豈有女生為了錢自甘名節受損呢 06/14 22:36
sailinbo14樓A是男的 B是女的 06/15 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