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財色8次…竟掰「色鬼」要哀鳳、網路、冷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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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縣張姓男子認識長相和身材俱佳的年輕女子,得知其身體
微恙且相信鬼神,施計讓其主動來找他除煞,張男佯稱要趕走女子體內「色鬼」須與他合
體,因而對女子強制性交三次,還索討處理「色鬼」花費,更瞎掰「色鬼」索討紙紮冷氣
、手機還要網路吃到飽。張男近日遭南投地院判三個強制性交罪和五個詐欺取財罪。
張男判3強制性交罪和5詐財罪
三十三歲張姓男子種茶兼外送員,經朋友介紹認識廿多歲的女子,該女長相清秀、身材曼
妙,張男從朋友那得知因身體不舒服懷疑是被「派咪啊」煞到,因此分飾二角,假冒某名
女性網友之名傳訊息給該女子,佯稱自己曾受鬼神困擾,是找張姓男子幫忙才除煞,該女
子信以為真主動聯繫張男。
張男說女子是被「色鬼」纏身,才會身體不舒服,從去年五月到八月底,分別以「女子身
體內遭色鬼放置不祥之物」、「女子體內有很多毒素」、「毒素多到還未清除完」為理由
,強調「要與有法力的他性交才能驅走色鬼和辟邪」,女子因心裡害怕和不安,而讓張男
得逞三次。
張男不只騙色且騙財,以處理「色鬼」花費,向該女子索討十二萬元,另為女子過世寵物
安排投胎為名再要五千元。後又以觀察和記錄處理色鬼過程,向女方要了筆記型電腦,更
瞎的是還硬掰色鬼要求紙紮冷氣機、要求iPhohe最新型手機且要搭配網路吃到飽門號,該
女再匯給他各兩萬元和門號通訊費一千。
女子遭騙走近十五萬元和筆電等物,且被騙失身三次,在最後一次被騙色騙財之後才憤而
報警。張男被南投地院以三個強制性交罪各判刑一年一月,另五個詐欺取財罪各判刑二或
三個月,因張男已賠償並與該女子和解,法官宣告緩刑五年,但要向公庫支付十五萬元,
另要提供二百四十小時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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