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好鬥相報」搞錯對象 老司機「援」到未成年少女GG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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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雄市林姓男子在社群媒體群組看到「狼友們」大力推薦「小
楚」(化名)服務好、顏值高,心生嚮往,私約「小楚」大戰三百回合,結果小楚沒應約
,反而是「小魚」(化名)現身摩鐵,林男也沒搞清楚對象就直接提槍上陣,結果警方查
獲「小魚」是未成年少女,林男被法官依違反兒少法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去年9月,林姓男子以3千元價格約「小楚」到摩鐵大戰,兩人完成性交易後,
警方調查他案時,意外得知與林男發生性交易的不是「小楚」而是未成年少女「小魚」,
因此將林男依違反兒少法送辦。
高雄地院審理時,林男喊冤,並拿出性交易心得交流群組內,其他網友對「小楚」的推薦
訊息,證明自己當初約的是22歲的「小楚」,而不是「小魚」,還說「小魚」當時是素顏
赴約,無法辨別她的年齡,根本不知道她未成年。
法官傳喚「小魚」出庭作證,小魚表示,林男拿出來的「小楚」照片不是她本人,手上刺
青的圖案也不同,應該是網友把她和「小楚」搞錯,誤認為是同一人;不過,林男說,「
嘿咻」前有問小魚幾歲,當時小魚回說「18歲」,但小魚出庭時卻說沒印象林男是否問過
她幾歲這件事。
法官認為,林男與「小魚」碰面時,已察覺素顏的小魚稚嫩氣息,身為老司機也知道未成
年女性有刻意將自己年齡報高以求順利完成性交易的可能,但林男卻心存僥倖與「小魚」
發生性行為,構成與16歲以上未滿18歲之人為有對價性交行為之不確定故意,因此判他徒
刑4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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