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無子宮從少女等到停經 代孕修法未過已無緣當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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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宜靜/台北報導〕30多年前,1名女高中生初經遲遲未來而就醫,被診斷出先天
無子宮症,但卵巢功能正常無虞,身邊的人都跟她說,代理孕母就快合法了,屆時一樣可
以透過自己的卵子養育下一代,等了30多年,如今已過更年期,「人工生殖法」仍未修法
完成,無緣養育。
修法草案新增3族群:單身女性、同志伴侶、代理孕母
衛福部國健署今(2024)年5月公布「人工生殖法」修法草案,開放單身女性、女同志伴
侶適用人工生殖技術,同時開放「利他代孕」,替不孕症夫妻、男同志伴侶開了一條生路
。
17年前,立法時採取「婚育一體」的概念,因此當時「人工生殖法」僅限不孕症夫妻適用
,但台灣同婚通過已滿5年,同志族群的生育配套政策卻仍未完善。
此外,TFC台北婦產科診所生殖中心主任醫師李怡萱則表示,根據內政部2023年統計,台
灣女性有偶率僅42.9%,30-35歲育齡女性有偶率更僅有41.4%,台灣人又有「先婚後有」
觀念,若不修法放寬人工生殖法對象,台灣的生育率不低也難。
期盼草案儘早通過 助不孕症夫妻「圓夢」
「台灣有代孕需求,是人人心知肚明的事情。」TFC臺北婦產科生殖中心院長胡玉銘說,
從業40年來,遇過許多媽媽焦慮地帶著剛上高中的女兒來到診間,因為孩子的初經遲遲未
來,不少都是「先天性無子宮症」的個案,在亭亭玉立的年紀就註定一輩子不能有自己的
孩子,類似的個案其實比想像中更多,因此期盼草案能儘早通過,莫再延宕。
胡玉銘表示,代理孕母制度在美國、英國、歐洲等先進國家已行之有年,台灣皆可以參考
,孩子出生後備妥文案,讓親權歸還到生理學父母身上;立法也要以代理孕母的權益為主
,懷孕過程中的危險,應以生命健康為優先考量,盼盡速修法,還給受到疾病所苦而無法
生育的女性一個生育的機會。
胡玉銘指出,無數亭亭玉立的少女,即使先天性無子宮,但卵巢功能其實都正常無虞,可
受限於國家的生育政策、法規,只能花費高昂的價格到國外尋求代孕,而台灣試管嬰兒技
術數一數二,諸多國人卻無法使用。期盼反對團體能夠看見病人切身的痛苦、聽見她們的
心聲。
不婚族比率增 單身女性計畫生育卻礙於現行法規
針對本次修法納入單身女性適用人工生殖技術,胡玉銘表示,台灣不婚族比率越來越高,
臨床也遇過未婚高收入女性跟男朋友就診,諮詢試管嬰兒療程,但礙於現行法規,一定要
結婚才能施作,彼此不想被婚姻束縛,卻因此被擋在拚生育率的門外。
李怡萱指出,台灣單身族群中有部分「想生也有能力生養」的人,卻因為沒有對象,被法
規排除在外。臨床上曾遇過1名女性,有計畫單身生育,家長陪同就診,顯示單身生育背
後,也是有家庭支持系統。
另外,台灣同志婚姻上路滿5年,同志伴侶沒有辦法透過一般狀況下懷孕,同樣也需要「
人工生殖法」修法,放寬使用標準,讓想要生育的人擁有生育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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