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實況主女友提分手 逼當性奴洩慾10次!志願役軍人毀了
06:00 2024/10/14 中時新聞網 尹維源
志願役軍人阿國不滿實況主女友小萱(均化名)提分手,竟多次恐嚇:「要把你的裸照及
自慰影片傳給家人朋友」、「要讓你無法做實況主,要毀掉你」。小萱因心生畏懼慘遭當
性奴,陸續被阿國強性交10次,小萱最後不甘受辱,憤而報警提告。一審阿國被判應執行
3年6月,他不服提起上訴。
高院審理,小萱指控,阿國不斷對她恐嚇,「會把你於交往期間跟別人發生性關係之事告
訴你父母」、「但我跟你說你這樣搞,我不會跟你和平分手」、「你們的家人也沒怎樣不
知道」。後來阿國搬離她的住處後,竟然曾將她的裸露上傳網路。
她因為擔心裸照、自慰影片等性影像被持續散布,也怕阿國告知家人有關她的私生活細節
等,因而只能依從阿國的要求,慘遭強逼口交甚或是發生強制性交行為,前後共計被阿國
得逞10次。
阿國辯稱,他並未用言詞威脅小萱與他發生性行為,當時是一時生氣衝動,才會傳送那些
訊息或說那些話,而小萱的裸露數位檔案上傳到網路,也與本案並無相關,在與小萱談分
手後,就沒有再與小萱發生過性關係。
法官考量,一審法官認,阿國僅因感情糾紛,不思理性處理,竟未克制己身情慾,而以危
害名譽的恐嚇手段,對小萱做出強制性交行為,此舉對小萱造成極大損害,導致小萱身心
受創嚴重,而阿國已給付和解金完畢。因此依10次強制性交罪,各處刑3年2月,應執行3
年6月。
高院法官審酌,阿國強制性交犯行明確,阿國上訴仍否認犯行,其辯解均不可採。日前依
法判決,阿國上訴顯無理由,應予駁回,維持一審原判。可上訴。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
110、113
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中時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移除下架性影像,洽性影像處理中心、終結性影像,不
拍攝、不持有、不下載、不分享。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
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
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
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根據刑法刑法319-3條,未經他人同意,無故重製、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
他法供人觀覽其性影像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
,其性影像係第319條之1第1項至第3項攝錄之內容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
科50萬元以下罰金。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https://reurl.cc/34Ae0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