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北美館前研究助理性侵4童判25年 遭移送懲戒免職

西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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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50108000015-260402?chdtv


中時新聞網 簡銘柱

台北市政府文化局所屬台北市立美術館(北美館)研究助理庚(化名),因涉及重罪,經
法院審理後被解職,並對其職務做出免除處分。庚於111年3月至112年6月期間,涉嫌多起
違法行為,包括強制性交及兒童性剝削罪,並且在台灣基隆地方法院的判決中被定罪,判
刑長達25年。經北市府移送懲戒法院,判決免除職務。可上訴。

根據台北市政府的移送文書,庚於過去一段時間內,多次與年齡未滿12歲的四名兒童發生
不法行為。事發時,他利用社交圈內的關係,以照顧兒童為名,對受害者實施性侵及強制
猥褻行為,並拍攝性侵影像。基隆地檢署經過調查後,對其提起公訴,並由基隆地院進行
審理,並做出有期徒刑25年的刑事判決。被付懲戒人提起上訴,復經臺灣高院判決上訴駁
回,確定在案。

此次案件中,庚的行為不僅嚴重傷害了受害兒童及其家庭,亦對政府形象造成極大損害。
台北市文化局經過審查後,依據《公務員懲戒法》規定,決定將此案件移送懲戒法院處理
。即使庚已於112年10月被解聘,但依照相關規定,其在任職期間所犯之罪仍需接受懲戒
處分。

台北市政府表示,庚的違法行為及其在公務員任內的犯罪行為,已對政府信譽構成嚴重損
害,並且依照法律規定,對其進行懲戒處分,是為保護公共利益及維護社會秩序。

法院審酌,被付懲戒人行為時身為台北市立美術館之研究助理,比照中等學校教師等級聘
任,具有社會教育機構人員之正面形象,卻違背大眾之信賴與期待,非但欠缺兩性倫理意
識,且觸犯職務外之重大違法行為,其行為期間長達1年餘,次數甚多,所為重創政府及
公務員形象,並斟酌其案發後承認其違法行為深表悔悟,以及公務員懲戒法第10條所定各
款事項等一切情狀,判決免除職務。可上訴。



附註:

懲戒判決編號:懲戒法院懲戒法庭一一三年度清字第四十三號

(按:姓氏是「梁○○」)

被付懲戒人明知甲女(102年3月生)、乙女(103年6月生)、丁男(99年11月生)、戊女
(106年4月生)(此4人之代號與真實姓名、年籍詳甲證5之刑事案卷)於被付懲戒人為違
法行為時,均係未滿12歲,心智年齡未臻成熟,判斷力、自我保護能力、性隱私之自主決
定意思仍有不足之兒童。被付懲戒人竟利用其友人己○○替不知情丙女照顧甲女、乙女、
丁男、戊女之機會,假藉幫忙一同照顧甲女、乙女、丁男、戊女,而分別為下列違法行為


(一)於111年3、4月間某日:

1.在己○○位於○○市○○區○○街00號住處,分別基於加重強制性交、加重強制猥褻之
犯意,違反甲女、乙女、丁男、戊女之意願,為以下違法行為:

⑴以舌頭舔甲女下體、以跳蛋(情趣用品)插入甲女之陰道,又利用無責任能力之丁男,
命丁男手持跳蛋插入甲女之陰道內、再以丁男陰莖插入甲女之陰道內(甲女、丁男互為性
交),以此方式對甲女為性交行為;
⑵命乙女為被付懲戒人及無責任能力之丁男口交(乙女、丁男互為性交),其後並以手指
撫摸乙女陰道、以舌頭舔乙女下體,以此方式對乙女為性交行為;
⑶命丁男全裸坐在被付懲戒人腿部,手持跳蛋觸碰其陰莖,並將自身陰莖抵住丁男肛門口
,復利用無責任能力之乙女,命乙女幫丁男口交(乙女、丁男互為性交),命丁男以其陰
莖插入無責任能力之甲女之陰道內(甲女、丁男互為性交),以此方式對丁男為性交行為

⑷又被付懲戒人在對甲女、乙女、丁男為前揭性交行為時,命戊女脫衣後全裸並在旁觀看
,以此方式對戊女為猥褻行為。

2.在為上開加重強制性交、猥褻行為時,另基於違反兒童意願拍攝性影像之犯意,在旁放
置手機拍攝如附表二影像檔案表編號1影像檔所示包含前揭性交、猥褻行為,及全裸在旁
觀看之戊女亦入鏡之性影像。

(二)於111年3、4月間某日:

1.在己○○上開○○市○○區住處,為以下違法行為:

⑴基於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為乘機性交之犯意,先趁甲女睡著不知抗拒之機會,以跳蛋插入
其陰道、肛門,又以手指插入其陰道,並對甲女臉部打手槍,以此對甲女為性交行為;待
甲女醒後,再將犯意升高為加重強制性交之犯意,違反甲女之意願,以其生殖器及手指碰
觸甲女陰道、撫摸甲女乳頭、以棒狀情趣用品插入甲女陰道及肛門、以舌頭舔甲女下體、
命甲女為被付懲戒人口交等,以此方式對甲女為性交行為;
⑵基於加重強制性交之犯意,違反乙女之意願,命乙女為被付懲戒人口交,復舔乙女下體
,以此方式對乙女為性交行為。

2.在為上開乘機性交、加重強制性交等行為時,另基於違反兒童意願拍攝性影像之犯意,
在旁放置手機拍攝如附表二編號2影像檔所示包含前揭性交行為之性影像。

(三)於111年3、4月間某日:

1.在己○○上開○○市○○區住處,趁甲女睡著不知抗拒之機會,基於成年人故意對兒童
為乘機性交之犯意,撫弄甲女胸部及下體、用手指撥開及玩弄甲女陰道、以生殖器摩擦甲
女臉部、嘴巴,復又以情趣用品插入甲女肛門,以此方式對甲女為性交行為。
2.在為上開乘機性交行為時,另基於違反兒童意願拍攝性影像之犯意,在旁放置手機拍攝
如附表二編號3影像檔所示包含前揭性交行為之性影像。

(四)於111年7月間某日:

1.在己○○上開○○市○○區住處,為以下違法行為:

⑴基於加重強制猥褻之犯意,違反乙女之意願,以手指撫摸乙女下體,以此方式對乙女為
猥褻行為;
⑵基於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為乘機性交之犯意,趁甲女睡著不知抗拒之機會,以情趣用品插
入甲女肛門,以此方式對甲女為性交行為。

2.在為上開加重強制猥褻、乘機性交等行為時,另基於違反兒童意願拍攝性影像之犯意,
在旁放置手機拍攝如附表二編號4影像檔所示包含前揭猥褻、性交行為之性影像。

(五)於112年5、6月間某日:

在己○○位於基隆市○○區○○路00巷000號0樓住處,基於加重強制性交之犯意,違反乙
女之意願,命乙女為被付懲戒人口交,使乙女以手碰觸其陰莖,後將其陰莖插入乙女之口
腔,以此方式對乙女為性交行為。

以上違法行為,業經基隆地檢署檢察官提起公訴,並經基隆地院以112年度侵訴字第20號
、第22號、113年度侵訴字第3號刑事判決(下稱基隆地院刑事判決)分別論處被付懲戒人
……各罪刑,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25年(沒收部分從略)。被付懲戒人提起上訴,復經
臺灣高等法院113年度侵上訴字第133號判決上訴駁回,確定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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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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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ows03101樓這不是本本的劇情嗎? 01/08 09:15
ksjr2樓"並將自身陰莖抵住丁男肛門口" 01/08 10:23
neil1363樓真他媽的人渣敗類 01/08 10:52
neil1364樓別人找拗齒也只是國中生,並且你情我願 01/08 10:52
peterlee975樓106年生? 還有男的? 噁心禍源甲加極噁煉銅 01/08 12:12
comeon6樓這些過程怎麼看得下去 太讓人痛心了 判決內文可以修掉嗎 01/08 12:13
sorkayi7樓太噁了吧 又是煉銅甲 01/08 12:19
peterlee978樓以前這個大馬洗文仔就是一直洗文狂貼判決書 搞得文章 01/08 12:23
peterlee979樓有夠長又多 好像還被桶過 現在別的版被桶又跑回來這 01/08 12:23
peterlee9710樓邊了 01/08 12:23
ashs9222311樓男女童都下手... 01/08 15:22
JUDO61012樓己男就是20年前有名的台灣大貓 去年跳樓了 01/08 16:45
gis3344c13樓這種人真的應該較牢裡面的人慢慢霸凌他,讓他生不如死 01/08 17:50
brella14樓又是柯文哲支持者 01/08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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