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來源: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50401000010-260402?chdtv
中時新聞網 簡銘柱
台南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指控丈夫阿德(化名)與女子小芳(化名)多次上摩鐵開房,
甚至囂張同住台南飯店,侵害其配偶權,憤而提告求償30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
小芳確實與阿德有不正當往來,判賠15萬元,全案可上訴。
小美主張,她與阿德結婚多年,但小芳自112年起與丈夫密切往來,兩人更於113年1月、3
月兩度在台中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甚至同遊台南某飯店過夜。小美發現後怒打電話質問
,小芳起初否認,直到小美拿出丈夫說詞對質,她才坦承「有發生關係」。
不僅如此,小美控訴,小芳事後還瘋狂傳送垃圾訊息、情緒勒索,甚至以死相逼要求原諒
,讓她身心崩潰,陷入憂鬱及睡眠障礙,因此提告求償300萬元。
小芳辯稱,她雖曾與阿德見面3次,但否認發生性關係,強調是被小美威脅「你說你們到
底去開房幾次?」、「敢偷情就要敢承認」、「不認就公開影片」才被迫認罪。她還反控
小美及其子女在電話中辱罵、恐嚇,揚言要讓她身敗名裂,甚至說出「讓妳兒女和我兒子
發生關係抵銷」等極端言論。
但法官審酌雙方LINE對話紀錄,發現小芳確實曾向小美道歉,並試圖求原諒,加上她承認
與阿德多次約會,因此認定其行為已逾越正常社交分際,破壞小美婚姻圓滿,構成侵害配
偶權。
不過,法官認為,小美雖受精神痛苦,但考量雙方經濟狀況,小美為公司負責人,名下有
多筆資產;小芳月收入約6.8萬元,也有不動產及投資,最終酌減賠償金額為15萬元。可
上訴。
附註:
民事判決編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一一三年度訴字第二一六零號
爭執時的內容:
「你說你們到底去開房幾次?」
「我會去你的娘家,也會去你家,也會去你的郵局,也會去你兒子的學校,我都會讓你嚐
到被背叛被唾棄的結果,我看你誠意啦,我看你要承認不承認啦,我再決定,我接下來要
做什麼啦」
「我跟你講啦,你敢偷情,就要敢承認,敢作,要敢當。你跟我承認,你跟我說實話,我
可能還會網開一面。你繼續否認,我就把網片,把影片放上去,去給你家人看,去給你兒
子看,去給你老公看,去給你同學看,讓大家評理,覺得你是開玩笑?還是你們兩個有問
題?你看看,你自己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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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一生會遭遇各種各樣的意外,有的意外,只會讓你變得頹廢,一蹶不振;有的意外
則會讓你找到另一個自己,重獲新生。……你要知道你是誰,你的拋棄和擁有,都是你自
己的選擇,患得患失只會讓你身陷囹圄。
——孫衍《願你出走半生,歸來仍是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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