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精采?人妻回家撞見老公帶小三 提告反被爆出自己有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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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2025年4月18日〔蔡彰盛〕
新竹地院傳出一起罕見的外遇官司,徐女意外撞見先生邱男將外遇小三帶回家,憤而對2人
求償百萬,2人婚姻觸礁之際,邱男友人突然爆料說先前曾見徐女與小王在火鍋店摟抱,邱
男意外撿到槍,也向妻子求償百萬,最後新竹地院將這對夫妻各打五十大板,各判賠2萬元
。
103年11月結婚育有2子的徐女說,去年3月5日晚間返回住處時,突撞見先生邱男將蔡女帶回
住處,進一步瞭解後,始知悉2人為網路交友認識,進而產生愛慕之情,並拍攝蔡女依偎在
邱男胸膛、靠頭之親密照片,甚至牽手約會,有住處大樓門口監視器照片為證,憤而向2人
連帶求償100萬元。
邱男說,去年2月13日晚間,同事目擊妻子與不詳男子在新竹市延平路火鍋店親密摟抱、摟
腰,且妻子去年3月6日晚間趁他在睡夢中掐他脖子,他去驗傷提告,也向妻子求償100萬元
。
徐女否認有小王,並說是先生異位性皮膚炎發作時自行抓傷脖子,與她無關。
法官勘驗照片,蔡女將頭靠在邱男胸膛合照,臉上則掛著淺淺微笑,足見關係應非止於其2
人所辯「普通朋友」,應認渠2人之往來方式已逾越普通朋友間一般社交行為。
另證人說情人節前一天在火鍋店看到徐女跟一名男子走進去,徐女像情侶一樣勾著男生5至1
0秒,頭靠著男生的肩膀,他當下很驚訝,立刻打電話給邱男但沒接,邱男隔天回撥電話,
但他想說夫妻能和好就和好,就沒有提及前一晚看到徐女之事,是大約一個月後知道夫妻出
問題後,才跟邱男說此事。
法官認為徐女與不詳男子在火鍋店勾手,並將頭靠在男子肩膀一事,應可認定,且行為已逾
社會通念之一般普通男女社交往來界線,已達侵害配偶權程度且情節重大。
至於掐頸一事則因照片可明顯看見邱男脖子布滿點狀、長條狀之過敏紅腫痕跡,究係遭人抓
傷抑或過敏而自己抓傷,已然有疑,因此法官無從認定係遭妻子掐脖所致。
法官審酌夫妻早已貌合神離,各自於婚內與他人為不當交往行為,各判賠償2萬元。而夫妻
則在去年4月即已兩願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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