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腸台女一夜情!他摸到「這顆」嚇到落跑狂洗手 她抓狂告性侵
壹蘋新聞網 呂志明
一名熱情奔放的年輕女子,在夜店認識加拿大籍S先生,隔天2人相約用餐,順便開房間來
場「友誼賽」,沒想到當S男探訪盤絲洞時,摸到女子下體有1顆異物,經驗老道的他驚覺
是性病,嚇得收手衝到浴室清洗,同時好心提醒她要去就醫,沒想到女子為此惱羞成怒,
氣得提出強制性交罪告訴,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處分不起訴,女子不服提起再議,高檢署將
全案發回北檢續行偵查,檢察官調查後仍認為S男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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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腸台女一夜情。示意圖
夜店認識相約聚餐
據了解,這名年輕女子曾在國外留學並教授中文,作風洋派,返回台灣後時常流連外籍人
士光顧的夜店。而加拿大籍的S男,因為來台後愛上台灣的風土人情,因此定居在台灣並
教授英文,閒暇之餘,S男會到夜店與友人相聚。去年10月底,女子在夜店遇到S男,2人
聊完後互有好感,隔天相約一聚。
她脫光躺床 他摸到異物嚇壞狂洗手
2人再次見面後,一起前往台北市西門町一家餐廳用餐,結束後女子表示有點累,想要找
地方休息,S男因為就住在西門町附近,提議是否到他家中坐坐,女子答應後,俏皮的說
她沒有想要發生性關係,S男聽到後,也微笑的回她沒問題。當S男一回到家,就去浴室洗
澡,出來後發現女子光溜溜的躺在他的床上,決定用激情來回應女子的熱情。
S男上床試探性的撫摸女子,見女子沒有反對,想要進一步口交時,突然發現她的私密處
有顆異物,老經驗的他直覺可能是性病,立即抽手衝進浴室清洗所有接觸過的地方,女子
則被激怒,認為她沒有問題,且是S男主動碰她,碰了不做還嫌她,氣得與他大吵一架,
然後要S男讓她洗澡,最後負氣離開,事後S男仍連繫女子,好心提醒她一定要去醫院
CHECK。
夜店巧遇爆爭執 女子怒告性侵4罪
原本不再連絡的2人,在一周後又在另一家夜店相遇,當時女子見到S男身邊帶著1名女性
友人,恰巧她也認識,就將對方拉到一旁,告訴她遠離S男,因為S男曾經性侵她,等到這
名女性友人回到S男身旁後,S男問她對方和她說了什麼,女子本來不願意說,但S男問,
「是不是說我強姦她」,女性友人才說沒錯。
S男聽到後超不爽,找女子理論,2人在夜店又吵了起來,女子越想越不甘心,不滿S男竟
然說她主動上床,為了維護自身清白,指控1周前,雙方說好不發生性關係,對方卻誘騙
她到住處,將她強壓在床指侵20分鐘,事後又在夜店說她自己上床勾引他,還不讓她走,
並恐嚇她不能亂說,否則會有不好的事發生,一口氣對S男提告強制性交、妨害名譽、強
制罪及恐嚇罪。
S男喊冤:摸到異物停手才挨告
S男到案後,坦承當天2人確實有說好不發生性關係,但女子主動脫光衣服上他床,他上床
愛撫時,對方也沒有拒絕,但當時他並沒有指侵,是因為在告訴人私密處有摸到異物,直
覺是性病,立即停止,同時要她注意自己身體,去醫院檢查,2人才為此事爆發爭執。至
於在夜店,是因為聽到告訴人說他性侵,他才會找她解釋,請她不要再亂說話,並無不法
犯意。
檢察官調查發現,女子並未在案發第一時間報警,而是在一周後相遇爆發衝突後才報警驗
傷,依照女子的指訴,S男將她壓在床上,違背她的意願指侵20分鐘,但從驗傷報告看來
,卻未發現有任何傷勢,在綜合研判後,採信S男的辯詞,認為S男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
女子不服,就強制性交的部分提起再議,高檢署認為有必要釐清一些事實,將全案發回北
檢續行偵查,檢察官則依照高檢署指示,詢問了相關證人並勘驗一些資料,最後仍認為S
男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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