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1張給20元」色男誘騙國小女童矇眼性愛 家長崩潰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30115002734-260402?chdtv
https://images.chinatimes.com/newsphoto/2023-01-15/1024/20230115002738.jpg
台南一名男子透過網路遊戲認識未成年的國小女童,要求對方拍下裸照,承諾1張照片給
20元。(示意圖/Shutterstock)
台南一名劉姓男子去年透過手機遊戲結識國小女童A,竟向女童說「拍1張裸照就給20元」
,甚至相約女童見面大玩矇眼性愛,直到女童母親察覺後崩潰報警擒狼,全案才曝光。台
南地院審結,依妨害性自主等罪,處有期徒刑3年2月及3年4月,沒收扣案手機。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劉姓男子2022年8月19日間透過網路遊戲「第五人格」,結識就讀國小的A女
,但劉男明知A女的確切年紀,以1張照片支付20元為誘因,誘使女童拍下裸露胸部及下體
的照片。
同月間,劉男把A女約到住處,要求A女脫去衣物後,以黑色布條矇住A女的眼睛,在經過A
女同意後,與其發生1次性行為,過程中還持手機拍下7張性交畫面,直到A女母親查閱A女
的手機對話紀錄,才得知女兒被劉男侵犯,憤而報警逮劉男。
台南地院審理時,法官發現劉男在去年7月間才以相同手法誘使另名女童拍下裸照,因該
案遭逮後獲得交保,卻仍於8月間再度犯下本案,顯見不知悔改,也不知道該如何控制個
人性慾望等一切情狀。依犯引誘使兒童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處有期徒刑3年2月;
又犯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年4月,沒收扣案的手機,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