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教狼師猥褻3名男學童 「毫無慚愧自責」從重改判7年半
台中高分院認為,連師的部分惡行已接近強制性交,犯後「毫無慚愧自責之意」,改為從
重判7年6月,可再上訴。(資料照)
2022/11/19 08:5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某補習班的連姓老師,從2018年起以幫忙洗澡等理由,猥
褻任教的3名男學童,部分受害學童「屁股(肛門)痛好幾天」,法院審理時,他辯稱學
童是受家長指使,對他做不實指控,台中地院一審認定他猥褻3名學童共6次,依強制猥褻
罪判刑4年6月,檢察官與連師都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認為,連師的部分惡行已接近強制
性交,犯後「毫無慚愧自責之意」,改為從重判7年6月,可再上訴。
台中市政府去年7月,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公告連師的名字,公告內容為
,連師「於107年(2018年)至110年(2021年)4月期間對補習班內8名學生施予不當體罰
、性騷擾及不適當行為,經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查證屬實」,另外,連師被
台中地檢署起訴的內容,是他涉嫌猥褻6名學童,但法院認定他猥褻的學童是3人,其餘被
訴無罪。
判決書指出,連師從2018年起至2020年間,於租屋處叫2名或3名被害學童到臥室內,連師
脫掉自己的褲子,猥褻其中1名學童,或是帶學童逛街後,帶至租屋處以幫忙洗澡為由猥
褻,還威脅「如果將這件事說出去,明天就用棍子打我們」。一名學童還作證說,連師有
時候會叫他與另2名同學到住處,幫他們3個人洗澡並摸身體。
連師全盤否認犯行,他辯稱,自己在補習班私接學生,與補習班不和,家長是基於報復心
態,指使學童對他做不實指控,台中地院不採信,依對未滿14歲之男子犯強制猥褻罪,判
刑4年6月,台中地檢署認為量刑太輕,連師則認為太重,雙方都上訴,連師並於二審時,
坦承部分犯行。
台中高分院認為,連師雖於二審時,改口承認部分犯行,宣稱有意和解,彌補自己造成的
傷害,請求從輕量刑,但他從本案調查起,即否認犯錯,將全案起因歸咎於職場爭端,「
毫無慚愧自責之意」,沒獲得被害人寬宥,遲至二審才對部分犯行認罪,「難認確有悔悟
慚愧之意」,
二審法官強調,連師的部分犯行已接近強制性交,對學童造成嚴重心理創傷,據此撤銷原
判決,改為重判徒刑7年6月,可上訴。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128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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