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告體育系猛男性侵 這姿勢做一半才說「不」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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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系男大生遭同校女生告性侵,但法官認定是約砲判無罪。示意圖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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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某大學體育系林姓男學生2020年透過「約砲神器」Tinder交友軟體,
認識同校一名正妹,有天正妹同意素未謀面的林男送宵夜到她租屋處,
事後怒告林男用按摩器玩弄她然後性侵。
林男坦承正妹有說「不要」,但辯稱她呈狗爬式做一半才說,
且完事後還大聊自己和閨蜜的約砲經驗。
花蓮高分院認定正妹說「不」的時間點在嘿咻中途,可能意指那個姿勢不舒服,
並非一開始就不同意,因此判林男無罪。
這名正妹指稱:
「當天因為我肚子餓,所以才同意林男帶宵夜到我租屋處,他說聊一下就走,
但後來就撲上來,拿按摩器用我的下體,我有拒絕,他仍壓制脫我衣服,
他是體育系的,力氣很大,我怕有生命危險,要求他至少要戴保險套,
他就從褲子口袋拿出保險套,然後硬拖著我、抓著我的腿,強硬對我性交。」
至於完事之後的互動,正妹表示林男就坐在靠牆角滑手機,
「但他將手機對著我,我就問說你在偷拍我,他說沒有,他又不肯給我看他的手機,
我很害怕」、
「他在我手機看到我朋友蔡女的IG,我很怕他偷拍我的照片傳給蔡女或騷擾她,
事後我很怕他散播我的照片,就找蔡女來商量,決定報警」。
此案偵審時,林男喊冤說性行為結束後,正妹還跟他聊了一下,提到她過去約砲經驗,
還說她朋友從事「多人運動」,
後來他向正妹確認那個玩多P的女性友人是否就是有追蹤他IG的蔡女,
正妹說是,還提醒他不能告訴蔡女當天晚上發生的事情,
也不能去問蔡女關於玩多P的事。
對此,正妹承認她在滑IG時,林男說想要跟她的IG朋友當砲友,並看到蔡女的IG,
「林男要我介紹砲友給他,或是要我當他的砲友,我都拒絕,
我就隨便跟他說蔡女也有『多人』經歷,
說蔡女之前有在約砲什麼的,也說我也有這種經歷」。
法官審酌林男挨告後憤怒地傳訊質問正妹:
「妳為什麼要這樣做?」、
「我會把那天妳說的東西都讓他們聽」、
「還有妳的朋友」、
「我真的很傻眼」、
「妳叫我不要找妳朋友什麼的我都沒有做」、
「現在妳反過來害我」,
認為正妹在性行為之後確實有聊到約砲、蔡女玩多P這些事,
不像是被性侵之後會做的事。
此外,校方性平會調查時,林男坦承正妹有說「不」,但是
「她說不要的時候,我們已經進行當中了。」、
「我記得是後背式的時候,就是她趴著在…」、
「我們有換姿勢,我記得是後背式她說的。」、
「她沒有肢體抗拒動作」。
法官認為正妹說「不要」是在性行為過程中,因變換體位姿勢感到不適,
而性行為是否「合意」,取決於性行為當下的意思決定,也就是開始嘿咻的時候,
究竟願不願意,而正妹同意未曾謀面的林男進入她租處套房,
性行為之前還容許林男持按摩器按摩她腿部,過程中林男又依正妹要求戴上保險套,
結束後2人還待在房內滑手機並閒聊性私密,就算正妹沒有明白表示同意,
不能排除她「默示同意」的可能,加上正妹指稱林男「硬拖、抓腿」性侵,
但她身上卻沒有相關傷勢,因此花蓮高分院維持一審見解,仍判林男無罪。
可上訴。
(丁牧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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