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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0 11:49 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台中即時報導
台中陳姓男子上脫衣酒店被控拉小姐進廁所硬上,對方哭著全裸爬出求救,陳一再喊冤稱
雙方你情我願,而小姐說詞反覆,又稱自己喝太多酒、腦袋不清楚,將過去遇害事情混淆
,多名酒客也證稱見2人一前一後進廁所,沒聽到呼救,法院一、二審均判陳男無罪,檢
方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陳男2021年11月7日上酒店找4名小姐陪酒,期間竟將1名喝醉小姐拖進廁所,
朝他指侵害、性侵,最後小姐大哭撞開廁所門,全裸爬出廁所求救,甚至引發癲癇發作送
醫後才曝光,偵結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陳。
台中地院一審時,陳堅決否認,辯稱和小姐是合意性交,陳的辯護人也說,該處是脫衣陪
酒酒店,小姐上半身裸露,是礙於情面不願提及,檢察官有所誤解認為陳男性侵。
由於案發時,轄區警方接獲醫院轉報,員警到院見小姐情緒激動,哭著說遭拖到廁所強姦
,講一講還會昏過去,密錄器也拍下小姐稱「他一直灌我酒」、「就脫我褲子」,「我從
廁所爬出來」等語。
小姐事後清醒在警詢時卻說,她年輕時曾遭性侵,這次喝太多酒癲癇發作有點錯亂,並表
示喝太多酒被送醫,當時是心甘情願和陳男性交,對方沒有付她錢,當下是覺得合得來才
去廁所,沒有被違反意願。
小姐還說,當時自己可能有講強姦,但應該不算強姦,她記不清說過的內容,因為當時腦
子不清處,整個人都很混亂,長期也有在服用精神相關藥物,可能把之前的事情混淆在一
起。一審認為小姐說詞反覆,另比對他人證詞等,認定陳犯嫌不足判他無罪。
檢察官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再比對證詞,有在場酒客證稱,陪酒小姐有的上身裸露
只穿內褲,陳男和該名小姐很熱絡,親吻摟抱都有。
還有酒客說,看到小姐跨坐陳腿上,後來一前一後去廁所,也都沒聽見裡頭有呼救聲,最
後小姐很清醒出來,但像是酒醉忽然昏倒在地;二審審理後,仍認為檢方舉證不足,判處
駁回其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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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真愛而性交所生下的人才是真正的人~~
為了滿足慾望而性交所生下的人其實是人形生物(修羅,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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