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蘋果新聞網
: 新北市吳姓男子上網認識缺錢的林姓辣妹,2人說好長期包養,做愛1次抵8000元,吳男
見
: 林女外型極優,為展現誠意,依林女要求陸續匯13萬6000元給她,算下來可嘿咻17次,但
: 林女只獻身1次就避不見面,吳男怒告要求返還未兌現的16次價金共12萬餘元,林女出庭
: 辯稱因「交了男朋友」所以想結束這種關係,一審認為援交、包養違反公共秩序及善良風
: 俗,約定無效,判林女一毛錢都不用還。: 吳男提告指稱,他於2019年在交友網站認識林女,雙方約定由他提供金錢,林女提供性
服
: 務,1次抵扣8000元償還,於是他在4個月間匯了13萬6000元,但林女只跟他嘿咻1次,後
: 來就以種種理由拒絕約會或發生性行為,還說要解除關係,最後拖拖拉拉只還了7000元。
: 針對這筆錢,吳男提告主張是「消費借貸」且林女承諾會分期攤還,但她從2020年1月到7
: 月一共只還7000元,就算雙方不是消費借貸關係,林女也應該返還她的「不當得利」。: 林女則告訴法官:「吳男匯給我的錢是援交對價,我因為認識現在的男朋友,想結束與
吳
: 男的關係,怕他來找我,才答應要分期還款」。但林女強調2人之間的關係是包養而非借
: 貸,當時吳男知道她財務困難而主動表示要提供金錢協助,沒說必須償還。: 法官認為雙方的關係如果真如吳男所說,以性行為抵扣金錢,那麼,這約定並不包括「
林
: 女應返還金錢」,在法律上不構成「消費借貸」。: 另外,法官認為以性行為作為財務援助對價,違背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依《民法》這
種
: 約定無效,雙方都不得請求對方履行,也就是說吳男不能要求林女提供性服務,林女也不
: 能要求吳男依約給錢,總而言之,吳男自己基於不合法的約定匯錢給林女,就算林女承諾
: 分期攤還,依《民法》規定,吳男也不得請求林女返還,因此判決吳男敗訴,林女無須還
: 錢。可上訴。(丁牧群/台北報導):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20505/TPJJPZBVMFBNPEB3SXI57YSEEM/
: 一次13萬…
: 財富密碼!
說到這個我真的有經驗,網站上面的女生很多都是經濟發生問題,我一共被借三次錢
第一個是說在網路被騙虛擬貨幣,陸續匯款2萬美投資結果要出金還要繼續匯款才能拿回
一部分
因為錢套住結果上包養網找人解決困難
因為講的真真切切的還有報案三聯單,我借給她以後也都有保持聯繫
大概兩個月她就還我了,還很好心跟我說不要這麼容易相信網站上面的女生
我們現在還是好朋友關係 偶爾關心
但我知道她網站包養價碼以後我真的...包不下去 哈哈
第二個 大概傳了兩個月訊息都沒回
突然告訴我她急需要用錢,問我可不可以幫忙她
第一次 先給單次的
結果她哭說這樣不能解決她的問題
因為她跟朋友借錢,現在對方催的很緊表示要 吉她,她說不管是包養關係也好還是跟
我
借
錢也好請我幫忙 一時心軟就領了現金給她
後續當然人就失聯了...目前民事跟刑事都還在進行當中 吉的是詐欺
第三個 也是約單次以後跟我說她因為投資欠了很多錢 所以上網站找包養
如果要簽本票還是借據什麼的她都可以配合
後來真的都簽給我了 也還過一次錢
之後就開始身體不舒服 奶奶過世 打疫苗不舒服 月經來的 避不見面 一直拖著
本來想拿本票去強制執行 不過對方還是一直哀求我
因為她有申請債務更生 怕會影響
不查還好 一查不得了
到司法網站查詢 還真的欠人家四百萬 就算去執行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拿的回來
結論
不要亂借錢跟陌生人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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