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鈴教練硬上國中女 10年後挨告辯「在交往」!下場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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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方揭露10年前就讀國中時,遭教練性侵,提告後教練被判刑。(示意圖/翻攝自免費
圖庫pexels)
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男性扯鈴教練2013年邀請國三的女學生小方(化名)擔任助教,有次因隔天一早
就要教學,要小方在他家留宿,竟趁機性侵。小方10年後才提告,台南地院則認定教練犯
行,判3年8月徒刑,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小方父母離異,家中經濟狀況不佳,國三時答應扯鈴教練當助教,有次
因為一早要到小學教學,教練便以節省交通時間為由,要小方留宿他家,結果教練當晚就
強摸小方胸部、脫下褲子,不顧小方口頭與肢體反抗,說「一下下就好」,強行用手指、
生殖器性侵得逞。
小方10年後才透過醫師、心理師揭露教練行為,提起告訴。教練則坦承小方未成年時,2
人曾在他家中發生一次性關係,但他稱當時2人正在交往,是合意性交,雖然小方有拒絕
,不過後來聊著天半推半就才發生。
不過小方提出事發多年後,與教練重逢的對話錄音,內容中她說到當年被壓著雙手、硬上
,導致自己後來難以和其他男友相處,教練當下則未反駁,還語帶虧欠。
法官認為,即便是男女朋友,也不能在對方拒絕的情況下硬來,更不能用交往一事合理化
性侵犯行,小方也在心理衡鑑報告說明為何多年後才舉發教練,法官認定教練性侵犯行,
判其3年8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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