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妹夜店喝掛「褲子鈕扣被解開」!報警才知被帶到招待所逞慾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924/2589384.htm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7046/d7046968.jpg
▲小花在夜店喝掛,醒來後發現褲子鈕扣被解開。(示意圖/記者鄺郁庭攝)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中市的妙齡女子小花(化名)日前接受邀請,到某夜店狂歡,期間喝到不省人事,沒想
到起床後發現短褲釦子打開,嚇得報警處理,才知道竟然遭到性侵。法院審理後,判伸出
狼爪的余男3年2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小花2022年4月間受到朋友邀請,前往某夜店一同慶生,期間認識了綽
號「豆腐」的余男,一群朋友玩得相當開心。
不過,小花因為不勝酒力,散會時已不省人事,余男眼見有機可乘,立即將小花抱起,搭
乘吳姓友人的代駕車輛離開,並且將人帶到某茶坊的招待所,在2樓的包廂內伸出狼爪性
侵得逞。
▼小花起床後發現短褲鈕扣被解開,報警才知被帶到招待所逞慾。(示意圖/記者黃克翔
攝)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4915/d4915436.jpg
後來吳男通知林姓司機,將接人的地點改為招待所,等到林姓司機司機抵達以後,便陪同
林男一起上2樓包廂,將不省人事的小花帶走、送回家。
小花回家睡醒後,發現牛仔短褲的釦子被解開,覺得事件不單純,於是報警處理,才揪出
了余男所犯下的惡行。
台中地院審立後認定,余男為了滿足一己私慾,將不省人事的小花帶離夜店、轉移到其他
地點性侵,顯見是深思熟慮過的犯行,並非一時失慮所導致,造成小花難以磨滅的傷害,
因此依照乘機性交罪,判余男3年2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