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偷情半年激戰百次!夫看LINE記事本傻眼了 小王獲饒卻做這事判賠500萬
2024/02/17 18:11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年輕帥氣的廚師呂男在新北市某社區開餐廳,他勾搭上該社區
一名人妻住戶,2人從2018年耶誕節開始偷情,半年內激戰破百次還合拍裸照,甚至將每
次做愛的時間、地點都記錄在LINE記事本,戴綠帽的葉男發現後,一度饒過呂男,雖要求
他簽署協議賠償500萬元,但只要他不再與葉妻見面、聯絡,就不用支付,否則立即如數
賠償。淫人妻子獲輕饒的呂男當時還傳訊給葉妻,感激表示:「葉先生是正直的人。」但
簽完協議4天後,呂男仍接聽葉妻電話,後來甚至2度與她在社區附近散步聊天,被葉妻兒
子撞見,葉男火大提告要求違約的呂男賠償500萬元,高等法院維持一審見解,判他必須
如數賠償。
審理時,呂男辯稱他被脅迫才簽立協議書,因為葉男當時到他餐廳將吧檯上托盤等物品掃
落在地上,恫稱:「不要讓我看到,否則讓你沒辦法在這裡做生意。」、「如果不搬離,
你家裡也會有事。」還叫葉妻轉告:「請小狼狗9點到兄弟飯店時打電話給我,我要跟他
簽和解書,逾時不候。」他害怕會影響餐廳營運,所以最後在律師事務所被迫簽了協議書
,為此他控告葉男恐嚇,法院已依恐嚇罪判葉男拘役60天,得易科罰金定讞,可見協議書
違背自由意志、無效。
法官傳喚當時見證雙方簽署協議書的律師,律師證稱呂男在過程中神情平靜,他特地提醒
呂男,這份協議書的內容是如果違約與葉妻見面、聯絡,就要賠償500萬元,呂男表示他
都清楚,相對來說,葉男情緒比較失控,一度憤怒拍桌講了一句:「這就是愛!」但律師
強調以他的觀察,雙方都是在自由意志下簽署,否則律師不可能同意見證。
綠帽夫也偷吃被判賠
法官認為葉男因為戴綠帽,所以在律師事務所見到呂男時情緒激動,這很正常,不構成恐
嚇,因此認定雙方的協議書有效。此外,法官傳喚葉男的小兒子作證,兒子證稱2019年7
月有天晚上跟哥哥外出,在社區附近看到媽媽與呂男走在一起,「他們走很近,邊聊天邊
走路,當下我和哥哥都愣住,哥哥很生氣把媽媽拉到旁邊,問她為何還要跟呂男在一起,
哥哥和媽媽在那邊吵很久,過沒幾天我又看到媽媽在呂男餐廳門口跟他聊天」。依據相關
事證,高院認定呂男確實違反協議,數度與葉妻見面,判呂男要依約賠償葉男500萬元。
可上訴。
這件通姦糾紛發生後,葉男與妻子譚女於2021年3月離婚,但譚女另控葉男求償,指他在
離婚前也偷吃,跟一名護士開房間,葉男辯稱因為妻子背叛在先,他深感痛苦所以才「交
朋友」,但高等法院仍判葉男要賠償譚女25萬元,護士小三須連帶賠償其中12萬元。可上
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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