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轉! 北市府女公務員與上司婚外情 2人判賠人夫30萬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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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在台北市政府任職的許姓女子,被丈夫楊男指控不理會他的反
對和感受,一再接受上司李男上下班溫聲接送,公開搞婚外情,還謊稱清明節連假期間欲
獨自出遊,享受偽單身的生活,實則赴台大醫院照顧開刀住院的李男,氣得狀告許女、李
男應連帶賠償100萬元,一審判楊男敗訴;上訴後,高等法院認為,李男是「繞路」接送
許女上下班,且許女在清明節「拋家棄子」照顧李男,難免有肢體親密接觸機會,可見2
人關係親密,已侵害楊男的配偶權益,逆轉改判應連帶賠償30萬元確定。
在某國立大學任職的楊男提告主張,和妻子許女結婚10多年,2人育有2名小孩,婚姻生活
美滿。
楊男指控,妻子許女認識時常在媒體受訪曝光的上司李男後,上班突然精心打扮,並早出
晚歸,且不顧他的反對,自2021年9月起至2022年6月間,多次搭乘李男駕駛的轎車上下班
;2022年3月底,許女向他謊稱,打算趁4月初清明節連假獨自出遊,享受偽單身生活,卻
於同年4月2日至5日清明連假期間,前往台大醫院陪同李男住院手術,並照顧其生活起居
,棄他和小孩於不顧,同年5月又陪李男回診。
楊男並表示,許女2022年6月22日天黑後,在其住住家附近路旁,與李男在車上單獨相處
,並將前擋風玻璃以遮陽錫箔墊遮蔽,當他發現許女在該車內而上前敲打車窗,許女竟下
車阻擋他以手機拍攝,並企圖搶奪他的手機,最後李男趁隙脫身離去。
楊男稱,許女和李男交往密切,已超越一般男女社交分際,破壞其婚姻圓滿及幸福,請求
法院判決2人應連帶賠償他100萬元。
許女、李男在北院審理時辯稱,李男是基於同事情誼「順路接送」許女上下班,另外,李
男因癌症開刀住院,許女是以每天2000元的代價照顧他,但換藥、擦澡等需要肌膚接觸的
照護,均由護理師或李男自行處理,2人無不正常交往。
北院審理後認為,楊男未舉證許女和李男間有具體的親密行為,無法認定2人有侵害楊男
的配偶權情節重大的事由,判楊男敗訴。楊男不服,上訴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認為,楊男因許女長期接受李男上下班接送,已多次向許女強烈表達反對之意,
許女雖承諾不再搭乘楊男的車上下班,但事後仍持續接受李男接送,尤其是李男家住新北
市中和區,許女住處是北市文山區,李男應是繞路接送許女上下班,楊男因許女屢次隱瞞
、敷衍他,已使夫妻感情及信任關係產生重大裂痕。
另外,高院指出,許女育有2名年幼子女,而且許女照顧開刀住院的李男,除必須需夙夜
不懈,盡心照護之外,因李男術後體弱無力,難免有肢體密切接觸機會,如果不是關係親
密或具有相當情感基礎,許女應不致於欺騙丈夫楊男,佯稱欲獨自出遊,卻拋夫棄子前往
台大醫院陪同李男,可見許女和李男關係匪淺,已逾越一般男女分際,亦嚴重戕害楊男、
許女夫妻關係與家庭和諧圓滿。
高院也認為,楊男已多次和許女溝通勿搭乘李男座車上下班,許女不理會,還被楊男發現
李男將座車停放路邊,並將前擋風玻璃以遮陽錫箔墊遮蔽,經楊男發現後,許女即下車阻
擋,甚至搶奪楊男手機,讓李男駕車離去,顯然許女與李男往來密切,已逾越楊男能容忍
程度,破壞2人婚姻幸福,侵害楊男的配偶權法益且情節重大,導致楊男和許女去年1月和
解離婚,改判許女與李男應連帶賠償楊男30萬元,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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