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不太確定常不常見,但看起來是合理的。
可以想到的好處和情況是
不同的service 可以分開Build,Build 之後的artifact 可以依照每個service 的開發進
度deploy 到不同的測試環境,利於不同進度的開發和整合。
舉例來說,
小明主要負責Service A 的開發,小美主要負責Service B的開發,假定星期四有統一的w
eekly release 。
星期一
小明在Service A增加了新的feature,
- 小明把他code merge 進branch A
- branch A 的pull request merge trigger 了Build pipeline
- 當Build 完成之後,自動把小明新增的feature deploy 到Service A的測試環境
- 小明在service A的測試環境上測試他的新feature
星期二
小美改了Service B的一個bug
- 小美把code merge 進branch B
- branch B的pull request merge trigger 了Build pipeline
- 當Build 完成之後,自動把小美改的bug fix deploy 到Service B的測試環境
- 小美在service B的測試環境上測試bug 到底是不是真的有修好
星期三
靠杯,小明發現Service A那個新的feature有問題,service A這個feature來不及趕上星
期四的weekly deployment。
而小美在測試環境上測試過,Service B的bug 已經改好了。
小明跟小美說:我ok,你先請
於是,小美把branch B Merge 進 Master Branch
星期四
Weekly deployment 的時候,將master branch 到production 的環境。
這週的release 中,包含了小美Service B的bug fix ,但是沒有包含小明在Service A中
需要新增到feature 。
以上的例子說明
小明的service A的開發進度,並不會影響weekly release 中小美service B bug fix 的
時程
反之,如果今天只有一個master branch ,
而大家都把code merge 進去master branch 再deploy 到開發環境測試,
就上述的例子而言,如果小明來不及在weekly release 前改好他新加的feature,
那麼可能需要延後既定的release 時間,
或者小明需要加班趕進把新的feature 修好merge 進master branch ,
或者在master branch 上revert 小明的code change而更麻煩。
另外一種常見的作法是,
一般可能會有一個develop branch 和一個master branch ,
Develop branch 通常被用來部署到測試環境
Master branch 通常被用來部署到production 環境
這個作法也可以用來確保code 有在測試環境被測試過。
至於你提到的,有人直接 check out master branch ,再merge 回master branch ,
我覺得聽起來很像新手會做的事XD
可以避免這件事的作法,
是設定master branch 不允許code 直接push ,而是只允許Pull Request Merge。
吧啦吧啦,說了一大堆,
最後結論,我認為沒有所謂的一定最好的方法,
Branch 用法,關係到軟體架構、開發流程、CICD的設置、部署的時程,等等,
今天一個軟體只有兩個人開發,那一個master branch 可能就足夠了
今天可能開發團隊有十幾個人,
或是一個repo 包含各種不同的service,
那麽把 branch 區分出來的這種作法也是可以被理解的,
不同的用法,可以討論的點太多了,
總之重要的,還是要你們開發團隊協調好就好。
引述《pttdocc (Hi)》之銘言:
讓
: 我覺得有點怪怪的,但是我也覺得這也可能是正確的git使用方式,只是我以前不知道而
: 已,所以想請問一下,以下的git使用方式,是否很常見? 是否是合理的?: 假如某個repo裡有3個folder - serviceA, serviceB, serviceC,這3個folder在開發
階
: 段不會有dependency,這個開發團隊的作法是,從master branch一開始的init commit: 裡,分出3個branch A, B, C,再從這3個branch分別建立出上面的3個folder,當要修
改
: 任何一個service時, 就從對應的branch create出新的branch,改好後再merge回: serviceX的branch, 再merge回master branch。
: 這樣的作法總是讓我覺得怪怪的,至少如果有人不知情而直接從master branch分出
: NEW branch去修改serviceA,那就無法再直接從NEW branch 或master branch merge
: 回branch A,因為NEW branch 和master branch 都包含了folder serviceA, serviceB
,
: serviceC, 而branch A, B, C照開發團隊的作法,是要維持各自只有對應的serviceX: folder的。
: 所以想請問這是否是種常見的git使用方式? 是否合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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