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文請依照以下格式填寫
****特別注意!****
有補休不等於符合勞基法
員工可請領加班費與或自願補休才符合勞基法
"資料填寫不確實"將刪文處理
資料無法填寫請站內信版主處理
若填寫的資料有不實,公司將可能觸及
偽造文書(公訴罪)
勞動基準法(行政處罰)
民法侵權(民事賠償)行為等條例。
徵人公司與徵人主管與PO文者將負擔相關刑事責任
本板將全力配合檢方調查相關公司不法事證並必要時出庭作證!
以上閱讀完畢請刪除(游標移至最上方按下CTRL+Y)
公司名稱,統編(中華民國以外註冊可免填):
光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3463385
公司地址(填寫詳細至號):
工作地址: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866-10號12樓
公司地址:桃園市龜山區文興路146號9樓之4
職缺:
程式設計學徒
(多職缺可自行增加填寫)
職缺能力經歷要求:
無
員工是否需自備工具? (是/否) :
否
薪資(月薪):
30000/月0
薪資(保證最低年薪,必填項目): 12 個月
年終獎金計算方式:底薪計算/全薪計算
底薪
****以下工時與加班費必填,不填刪文水桶****
工時:每周40小時
每日工作時間: 09:00AM~6:00AM (九小時) 中午休息(12:00~1:00)
每周工作時間: 8*5=40
雇主無明訂之工作時間,如Remote等派遣性質工作
請徵才者需附上平時最大工時,不可超過40小時
超過需給付加班費,否則不得PO文
(需符合國訂勞動基準法)
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前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
同意後,得將其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其分配
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但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
四十小時。
(補休不算符合勞動基準法,需有加班費,否則仍算是違法)
(須符合國訂勞動基準法)
**無須加班仍須填寫加班費制度**
**可直接填寫加班費比照勞基法,低於勞基法禁止發文**
加班費制度:以工作點數計算,一小時為1點,每點300元
點數認定為估計工時,主管與工作者共同商定
如雇主有使勞工每日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者,或單週超過40小時者,應依法給付加班
費,其標準為:(勞動基準法第24條)
(1)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1以上。
(2)再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2以上。
補休使用需員工同意,經錄取員工檢舉無加班費,一律轉發勞動部進行勞動檢查。
工作環境與該職缺團隊介紹:
草創的公司,一起把事情做好,大家都是能吃苦的人
工作福利:
三節獎金
員工同樂會
彈性上下班
讀書會
公司分紅與獎金:
每季視工作情況發放
公司介紹:
參考網址: https://light-year.tech
人資或徵才聯絡方式:
請先Email履歷到 [email protected] 馮先生
如果是寄的是104履歷,請寄pdf版,doc版chrome會無法開啟,謝謝
其它補充:
一、錄取標準分初試及複試
二、初試為筆試,主要為智力測驗及英文
三、複試為程式教學與實作,共三個早上的時間
公司會免費教您程式設計,並出作業,最後能做出來者錄取
四、不限學歷、科系,歡迎應屆畢業生
五、複試要實機上課,所以請自備筆電,正式上班公司會配電腦
六、程式設計及網管是辛苦工作,無誠勿試
七、如果只是想上課,複試時間可開放旁聽,不過請先告知
八、進公司後三個月為主要教學時間,所以無經驗沒關系,肯學公司都會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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