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我在科技業遇到的鬼故事之一

軟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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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上一篇還是有人在追殺B我就閒來無事重申一下問題點在哪裡

很多人一直糾結於B有沒有複測、B有沒有去追這個Issue,我跟你說跨組合作不是這樣搞


首先要先搞懂這個Ownership的問題
原Po是Feature Owner
A是原Po組的寫出有問題Code的Dev
QA在原Po組
B的開發建立在A的成果

再來搞懂開發流程的問題
A先開發
B開發需要A的change
B發現問題回開Ticket並把自己的Feature完成

重點來了,如果B的code 100%沒問題,這裡B已經完全不需要複測任何東西了,這個Issue
就是A組要解決,你QA測不出來鍋也一起揹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非當事)一樣用AB來帶入)

假設OS有個新API叫hundred()需要return 100

B要拿來用在feature上且在UT的時候假設這個API一定return 100所以UT 100%能測過,但
是上環境實測的時候發現有時候是99有時候是100,B開Ticket給A組說你這個API有時候是
99請解決一下,結果A組說他們怎麼測都是return 100所以把Ticket關了且A組QA也說沒問


講到這,如果你還覺得B要去複測的話,那你應該叫B去把A組的Code也寫完,因為B怎麼知
道A組的Code竟然會跟環境有關或是跟環境有關但沒有考慮到Corner Case(以原Po的例子
搞不好還不是Corner case,感覺是個Known Case),要怎麼知道你有沒有重新commit過有
用的code才不能重現,要怎麼知道Feature owner的code review沒什麼用抓不到問題,要
是B都知道這些的話那B應該才是feature owner不是個Principal就是準備升職的人還能讓
你在這甩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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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lda1231樓合理 07/28 15:40
airtsubasa2樓因為這個社會需要和諧,所以不修飾言詞的人,要背鍋! 07/28 15:47
darren8009223樓合理+1 07/28 15:49
ko27tye4樓沒用 下面繼續跳針 07/28 16:23
newhandfun5樓 07/28 16:24
antpro6樓最初是說,A組認定是 corner case 所以才關掉的吧? 07/28 17:02
lylu7樓照你這種開發方式B根本不該測試實際接上去 也不該發Ticket 07/28 17:03
lylu8樓因為他只要確保他那邊對就沒事了啊 07/28 17:03
lylu9樓你自己開出來的ticket本來就要驗證被關掉是否是真的解掉吧 07/28 17:03
lylu10樓你怎麼知道對方關掉是真的有理解並解掉你的問題 07/28 17:03
wmtsung11樓對方關掉還說你環境搞爛是一堆人無視還是怎樣啊?都說你 07/28 17:13
wmtsung12樓環境不可信了你在自己機器上再驗fail能說明啥?沒在客戶 07/28 17:13
wmtsung13樓那裡炸開時A和QA認定他們環境才是好的,炸了後還要B來背 07/28 17:13
wmtsung14樓鍋這真是夠扯… 07/28 17:13
luciferii15樓你可能要回去看下原文,原po 是 application owner, 07/28 17:22
luciferii16樓B才是feature owner。B知道自己的feature有問題,是 07/28 17:22
luciferii17樓A的code造成的。A改過code後,他還是硬開出去,結果 07/28 17:22
luciferii18樓是B的feature 讓客戶爆炸。 07/28 17:22
luciferii19樓最後他說我的code部分是假設A code 沒問題寫的,我的 07/28 17:22
luciferii20樓部分沒問題。但 feature有沒有問題?我沒再複測(至少 07/28 17:24
luciferii21樓表面上說沒有)。這樣當然會被懲處,B是 feature owner 07/28 17:24
luciferii22樓啊。A的code是改過再回來的,並不是跟前一次相同code。 07/28 17:24
wmtsung23樓A認為他複製不出來這個問題,肯定是B把自己環境搞砸了… 07/28 17:24
wmtsung24樓這原po第一篇自己寫的,當初A有這種心態就已經決定會在 07/28 17:24
wmtsung25樓客戶那裡炸開的結果了,因為A當下已經認定這不是問題, 07/28 17:24
wmtsung26樓而是B在亂! 07/28 17:24
luciferii27樓B如果可以不用測,那專案裏大家都各自開發各自的就好, 07/28 17:25
luciferii28樓同理,就算你不是用同事的code,而是引用任一個公開函 07/28 17:25
luciferii29樓式庫。當函式庫更版時,你可以說「我假定函式庫都是正 07/28 17:25
luciferii30樓確的,只要我的call function code正確,我不須要重新 07/28 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