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版規投票討論(版上投票而不是推文投票)

軟工

56239

: 他的行為的確不應該,但你作為板主也不能這樣就將自己訂定的規定視為無物。
: - 目前板規完全沒有提到回公告文
: - 兩位是回文不是發文,判決過於牽強
: 如果你要扯前板主的板規,有特別寫「公告」只限板主使用,那是指發文不是回文,該篇下
: http://i.imgur.com/JqXiuF0.jpg

: 在判決之前,先尊重一下規則,更何況這還是你自己修正的,你如果覺得我這篇違反板規要桶我,煩請明確寫出板規依據跟理由。

好吧 來新增版規投票
Lushen & alihue 水桶我也先解了
對於投票項目有多的意見可以直接回這篇
例如該有的選項太少還是覺得有特殊規則 例如投票項目1
2跟3就是只有同意或者不同意
討論時間我看到9/22 投票時間為9/26~10/3
以下都不逤及以往

會有投票資格限制 就是進版限制再高一點
登入次數為200以上

這會是舉辦版上投票而不是西洽的那種推投統計喔

=====投票項目1=====
對於版歸建議而需要討論的公告可以回
ex
3/14 femlro □ [公告] 徵求社群資訊
3/15 lovelycateye R: [公告] 徵求社群資訊

公告水桶類型的公告不能回應
ex [公告] [討論] xxxxx 禁回


=====投票項目2=====
增加分身條款
帳號水桶期間,所有分身應受相同發推文限制,
如發現於禁言期間使用分身進行看板活動,
受罰帳號與分身帳號將一同受到原水桶期間兩倍之懲罰,且計算日期重置。
如單一帳號加倍後水桶期限超過2年,將改判為10年水桶。
(選項只有同意跟不同意)

=====投票項目3=====
公司徵才不算在他人之列喔
對公司有利變成資方打手
對公司不利變成沒有公司可以發徵文

→ Hsins: 站規有:「(五)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 09/10 18:31
→ Hsins: 者。」,但沒有列出懲處內容,所以還是先修板規比較實在。 09/10 18:31

這邊挑釁我覺得 可能有人覺得有 有人覺得還不到
所以如果要新增這條的話 最終投票標題會是

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由當事人檢舉 是否挑釁由版主判定(這算是帝王條款)
水桶一個月

(選項只有同意跟不同意)

順便抱怨一下我其實不太想處理挑釁舉報這類的邊界條件
又不是跟bilibili一樣有擦到禁詞就好了
所以挑釁言論如果選
A.不同意 (代表之後舉報挑釁就會沒有法可以辦)
B.同意 (就會變成版主主觀認定歐)


順便徵求一下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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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shen1樓終於肯認錯知道沒法源不能桶人了吼 09/10 18:51
本人2樓有要提出意見就回這篇吧 09/10 18:52
Lushen3樓上一篇是不是跟你講叫你去翻板規了 09/10 18:53
Lushen4樓jason 明天出桶啦 看你板規跑多快 09/10 18:53
Lushen5樓硬要一意孤行 火快燒起來才要處理 09/10 18:55
brianhsu6樓第三條加上須由當事人檢舉才受理,可以多少防止太過帝王 09/10 18:55
brianhsu7樓。畢竟也許板主認為是挑釁,但當事人不認為。 09/10 18:55
好 這個可以也請你回文新增
Apache8樓 09/10 18:56
Lushen9樓多少人在下面跟你講理/bbs/Soft_Job/M.1631103610.A.A68.html 09/10 18:57
Lushen10樓板規還寫對事不對人勒 09/10 18:57
Apache11樓板主的角色可以只是仲裁者 也可以是積極的板風維護者 09/10 18:58
Apache12樓取決於板眾意見跟板主的個人魅力 09/10 18:58
Lushen13樓跟你講啦帝王條款這東西就是負面詞 你還引用來幫自己辯護 09/10 18:58
這個的確是帝王 因為我也不想整天收到信 xxxx引戰 挑釁 真的不喜歡可以投不同意 所以我才說是帝王條款 看到大概幾秒鐘就會決定處理了
Lushen14樓啊他今天出來改就是火快燒起來了啊 09/10 18:58
Lushen15樓 09/10 18:59
我看能不能由上面派人下來代管 然後舉辦投票吧 這樣好像才最公平
Apache16樓如果不是對人 但是針對不特定個人(行業 種族 地域)等 09/10 18:59
Apache17樓仍然足以影響看板秩序 09/10 18:59
Lushen18樓所以上一篇有人說某人薪水比便利商店還低 09/10 19:00
Lushen19樓板主自己也說高雄薪水就這樣 09/10 19:00
Lushen20樓是不是也要桶一桶? 09/10 19:00
Apache21樓這就是板規的不合理之處 09/10 19:00
Lushen22樓IC產業也是寫程式 薪水比銀行還低 不如去銀行 09/10 19:00
Lushen23樓是不是有問題? 09/10 19:00
Lushen24樓有辦法全列進去板規 依照板規被桶我肯定沒意件 09/10 19:00
Lushen25樓至少我還是國中公民有好好修的人 09/10 19:01
Apache26樓PTT看板並不適用大部分的法學理論 09/10 19:01
Apache27樓這個算是BM共識了 09/10 19:01
Lushen28樓誰想整天寄信給你啊 09/10 19:03
Lushen29樓還真的以為我想寄信給你勒 09/10 19:03
Lushen30樓知不知道申訴要先跟板主溝通過 09/10 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