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提方案要 NCC 盡速擇一 NCC:不調解 法院見!
https://reurl.cc/VM1Gn6
2024/08/21 14:57:29
經濟日報 記者黃晶琳
台灣大(3045)日前兩次發出新聞稿,依照行政法院調解庭要求,提出九大公益補償方案,
請NCC盡速從中擇一以加速司法調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日表示,按期繳回不是
做不到,補償方案並沒有合理且有效補償,看不出來有調解誠意,NCC委員會做出決議,已
無續行調解之必要,後續持續進入法律程序(法院見!)。
日前NCC通過台灣大合併台灣之星,但以附附款要求繳回超額頻譜,台灣大已經對此提出行
政救濟,向行政法院提出訴訟。因台灣大哥大未履行合併附附款,處理超額頻譜,日前NCC
已經兩度開罰,並逾期未改正,將繼續罰。
近期台灣大持續以新聞稿方式,提出九大公益補償方案,請NCC「盡速」從中擇一以加速司
法調解。
NCC主秘黃文哲指出,台灣大提出九個方案,但同時也提出三個要求,包含要求展延超額頻
寬處理期限至9月15日,於該期限前就已完成整併之基地台,可先停止發射超額頻段,同時
要求NCC不再對台灣大作不利處分(包含改正處分、怠金、罰款等),且廢止已經為之的不
利處分(已經開罰的怠金及罰鍰),最後還要求NCC四位委員在8月29日親自參加調解程序。
黃文哲指出,NCC委員會討論,由台灣大基地台縮頻進度觀察,足見台灣大及早可採取不同
工法,或者如期加大投入工班人力,使基地台縮頻工期大幅縮減,證明NCC要求6月30日前完
成顯非不合理。
此外,黃文哲轉述NCC委員會討論,針對台灣大提出補償方案,難認合理、有效補償消費者
權益及公共利益(包含市場秩序),且陳報法院書狀率爾曲解、指摘、臆測委員會意見,誠
難謂有進行調解之誠意。
最後黃文哲強調,NCC委員會討論,認為已無續行調解之必要,後續持續進行法律程序,並
向法院表達沒有調解意願。
黃文哲表示,因不符合營運計畫,屢次被主管機關開罰,對於該公司商譽是很大的傷害,一
家這麼大的上市櫃公司,怎麼會用這個強硬的方式,要求NCC九選一,且要求我們要「盡速
」,並要求主管機關不要再開罰,我自己覺得「匪夷所思」。
黃文哲強調,開罰只是手段,希望他們有更睿智的解決方案,盡速完成服付款及符合變更後
網路計畫。
NCC去年核准台台併、遠亞併時,附款要求業者要在今年6月底前將超額頻譜處理完畢。遠傳
(4904)即表態配合、遵法,並已於今年5月提前繳回。
台灣大雖第一時間表達「附款於法無據、窒礙難行」,但仍依該附款向台灣之星砍價85億元
,再向公平會承諾依據NCC附款取得公平會許可合併,之後對NCC提起行政訴訟、聲請附款停
止執行,該聲請日前已遭法院裁定駁回,訴訟則在調解中。
心得:
NCC這次硬起來 不想調解 直接走法院
不管台灣大未來發展如何
明天先賞一根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