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標題:
台新金、新光金發重訊「透露合併」 遭證交所各罰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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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2年6月27日 週一 下午7:11
記者署名:
李瑞瑾
原文內容:
新光金、台新金對外說要合併被罰了!台灣證券交易所今(27)日表示,台新金(2887)、
新光金(2888)發重訊公告將成立合併研究小組,因明確指出對象違反重訊公告規範,
各處以10萬元罰款。
台新金被罰原因:公告主旨直接寫出對象是新光金
證交所指出,台新金控6月2日公告「董事會決議啟動與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合
併之可行性評估」重大訊息乙案,經查其重訊內容涉有誇耀性或類似廣告宣傳文字之
描述及任意發布尚未確定之消息,核有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
暨公開處理程序」第15條第1項第2款及第3款之情事 ,故處以違約金10萬元,並函知
台新金控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根據台新金當日重訊公告,主旨為「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啟動與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合併之可行性評估」,應敘明事項則載「成立合併研究委員會,下設立合併研究
小組,以積極正面的態度進行合併可行性之評估」。
新光金獨董要求保密 竟還將討論對象公告出來
另外 ,新光金5月2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成立專案小組進行與他金控公司併購之可行性
評估乙案,經查該案併購對象尚非確定,新光金控公司在獨立董事反對揭露特定公司
名稱下,仍任意發布尚未確定之消息,核有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
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15條第1項第3款情事,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台幣10萬元,
並函知新光金控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新光金當日重訊公告,主旨為「本公司公告獨立董事對董事會議案表示反對意見」。
內容在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議案項目,寫道「提議就本公司與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等金控公司的合併之可行性,成立專案小組進行評估」。
證交所強調:有確定併購訊息才可發布
證交所表示,重訊內容有規範要有確定訊息才可發布,台新金與新光金只是成立研究
小組,評估合併可行性與效益,重訊就對外將討論對象公告出來,違反「任意發布尚
未確定之消息」該項規範。
證交所指出,併購案在討論階段皆不會公布討論內容,更不會公布對象,很容易影響
股價波動,一般會以「不評論市場傳聞」等內容刊登重訊,近期也很少發生這種踩雷
情況。
據悉,會議討論時新光金獨董還特別要求保密,但公司反而還將對象寫上重訊公告當
中,也被認為「有點奇怪」。(審核:葉憶如)
心得/評論:
被罰了十萬,稍微算了一下十萬會為西瓜的eps貢獻-0.000006457,利空+1(X
照證交所所說的要真的有進度才能公布
那下次發佈這些消息就等於樂透開獎好像有點刺激XDD
另外西瓜有獨董說要保密卻報出來,樓下你說說這背後是不是有什麼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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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控111年前五月累計 TBBQQ(臺企指數)
嚴重高估(>2) :台新金、兆豐金、新光金、玉山金、國票金
些微高估(1~2) :合庫金、華南金、日盛金、第一金、元大金、永豐金
委 屈 了(<1) :中信金、開發金、國泰金
太委屈了(<0.5):富邦金
https://i.imgur.com/WQVqxEc.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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