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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養家積蓄全卡住!單親媽泣訴「惡夢開始」:生活費被一再誘騙深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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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news.setn.com/news/1627081
發布時間:
202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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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內容:
假投資詐騙層出不窮,但若是跟著領有證照的證券投資分析師所提供的意見操作股票,是
否相對安全許多?然而一位H小姐卻痛心投訴媒體,因身體狀況不佳,沒辦法工作,只能
靠積蓄養家。為了想增加一些生活費,於是加入某知名分析師的會員,卻沒想到竟成為惡
夢的開始……
H小姐不只提供詳細對話截圖,也附上繳費發票,表示在2024年就因為輕信投顧公司業務
的說法,相信操作2-3 個月就能有獲利,卻沒想到結果是資金一再被套牢,損失慘重。
陳姓業務:2-3 個月就能獲利出場!
2023 年 10 月底,陳姓業務對H小姐說:「投資長操作的股票,大約 2-3 個月就能獲利
出場。」讓H小姐信以為真,於是和家人集資27萬加入會員並陸續進場買股票。結果股票
漲時未曾通知會員賣出,導致長期深套,已經影響她的家庭生活!畢竟單親媽又礙於健康
條件無法投入工作,所有支出都得靠積蓄。
183元買微星;118、137元買建準
從 2023 年 11 月 30 日開始,H小姐依照指示在 183 元買進微星,持有半年仍深深套牢
,連回本能賣出的機會都沒有。2024 年 1 月 29 日又依照指示在建準 118 元買進,3
月 17 日又被指示加碼至 137 元,結果均一路下跌,看到綠油油的數字,幾乎血本無歸
。
智原439元;群光226元;神基、王品…
2024年2 月 15 日,H小姐依照指示買進智原(439 元進場),投顧訊息要求會員一路攤
平,甚至明確表示支持參加現增,結果智原股價腰斬。3 月 12 日又被通知買入群光(
226 元),至今仍被深套,且她的會員等級還是所謂「特Call」級別!業務甚至提到,若
有人抱怨智原,投資長建議改為重壓神基(140-160 元區間可買入)。結果依舊全面慘賠
,至今仍未解套。
5 月 3 日,又買進王品(242 元)此時….所有資金已經全部套住,若要生活費支出就得
開始認賠殺出持股換取現金…
升級吧~投資長親自幫你規劃賺回來
2024 年 7 月 25 日,H小姐向業務反應嚴重套牢慘況。業務卻告知要她升級成為「親帶
會員」,分析師才會針對她的持股進行「客製化規劃」。當時,她的「特Call」會員資格
尚未到期,所以補差價約30萬元,但業務承諾:「投資長會親自幫你規劃,讓你賺回來,
並幫你換掉原本套牢的股票。」
成為親帶會員2個月完全沒有規劃!
一開始甚至保證會幫H小姐賺錢,並保證會讓她賺回會費,因此,H小姐在 7 月 31 日提
供持股資料,並升級為「親帶會員」,同時被要求加入官方群組,由操盤經理以來電通知
,依他們的電話指示進行股市操作(之前都是Line對話訊息通知)。
8 月 7 日,H小姐因資金不足,詢問是否能進行當沖,業務回覆:「好,我們會幫你做。
」8 月 9 日,H小姐再次確認,業務仍然回覆:「可以。」然而,一直到 9 月 4 日,H
小姐都沒有收到任何當沖指示,於是她詢問是否能來回操作,不要死抱著股票不動,因為
她真的已經連小孩的生活費都沒有了,對方也回覆:「可以。」
但到了 9 月 11 日,先前承諾的客製化規劃竟完全沒有任何消息,讓H小姐徹底失望。她
忍無可忍,於是要求退費!
業務:盤勢不好、投資長太忙…
當H小姐提出退費要求後,投顧業務卻開始找藉口聲稱 8 月份大盤大跌,加上投資長有演
講活動,所以沒辦法處理。H小姐要求業務先計算退費金額,然而直到 9 月 30 日,仍未
收到任何回覆。在 9 月 11 日後,她已多次反應要求退費,得到的卻都是敷衍回應:「
這樣也沒剩多少錢了,我們已經幫你反應了。」這樣不負責任的態度讓H小姐幾乎崩潰!
虧錢的循環憂鬱症 H小姐差點想不開
一直到王品認賠換了振曜,一開始有漲但沒收到賣出指示,所以沒賣,沒想到放著放著又
放到虧錢再度慘被套牢!反覆循環…讓原本就有憂鬱症的H小姐一度真的差點想不開…
原本只想透過專業指導賺生活費…
H小姐哭訴,原本她只想透過專業指導幫助自己賺取生活費,沒想到掉入「可怕的局」,
資金被深套、還被要求不斷加碼、升級會員,換來的卻是無止境的損失。
希望這個投訴 能讓他退回我的會費
H小姐激動表示,「更可惡的是,當我要求退會,他們還一直敷衍,拖延!最後我只能把
會期用掉,然後加送我一兩個月的會員簡訊…試問…你前後因為這個投顧慘賠、套牢,你
還敢相信他的簡訊嗎?還會跟單嗎?」H小姐說,希望投訴後,能讓這家投顧公司退回她
的會費,更希望能讓更多人警醒,雖然投資有賺有賠,需自負盈虧風險,但過程中一再刻
意得誘導及承諾,難道不用負任何法律責任嗎?
對此,元道法律事務所邱議輝律師表示,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8條跟第9條,
依法最高可要求3倍賠償。法條規定如下:
第 8 條
投顧不得有下列情事:
一、虛偽行為。
二、詐欺行為。
三、其他足致他人誤信之行為。
第 9 條
投顧對於故意所致之損害,法院可以酌定損害額三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
但是賠償時效,必須2年內提出。
邱議輝律師也建議,受害者可勇敢揭弊或與他聯絡,他願意幫助個案進行求償。
心得/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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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支長又是你???
賠到單親媽媽生活費都沒了
這下被媒體盯上了
折折這次要完蛋了嗎?
是說到底為什麼可以賠成這樣啊
看談話時間都還在可以無腦多的時間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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