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Re: [討論] 貓頭鷹&通歌被拘提一事
跟板上各位大哥分享一下小弟後面申訴的經過
https://i.imgur.com/re2KqGD.png
第一次找錯單位申訴,這一看就他們交通隊自己人,
警職法第六條根本不是這樣無限上綱用的
https://i.imgur.com/GcvcIjh.png
第六條第一點底下五個項目我沒有符合任何一個項目
第二點 “前項第六款之指定,以防止犯罪,或處理重大公共安全或社會秩序事件而有必要
者為限。
其指定應由警察機關主管長官為之。”
拿這個理由就更瞎了,當天他們申請明明就是攔檢酒駕,而不是要抓什麼重大要犯逃犯之類
的
過了一陣子想想還是蠻不爽的 就打去督察室申訴
前陣子就有來自督察室電話號碼的電話打來跟我了解狀況
我就—問他,攔檢酒測,警察認定我沒喝酒,沒有其他正當理由
我非現行犯也沒違規,請問當天員警是什麼理由扣留我跟盤查我
結果他也回答不出來
後面再繼續追問,我當天也配合報了身分證字號與姓名,外加車牌號碼
這樣提供資訊是否足夠,他也回答夠了
最後他就說他會再請他們北投分局內部主管加強教育訓練
怎麼看都覺得這些警察根本就是慣犯
違法盤查扣人都是日常
真的是噁心又濫權
: 標題:Re: [討論] 貓頭鷹&通歌被拘提一事
: 時間: Sun May 5 00:13:20 2024
: 我覺得現在這些警察真的超濫權的
: 我自己有一次走陽金公路 遇到警察在酒駕攔檢,把我攔下來就開始問身分證字號 姓名
都
: 報給他還硬要我報生日
: 覺得莫名其妙 就問他到底要幹嘛 憑甚麼理由把攔下來
: 馬上的很大聲的說 我們依法攔檢酒駕幹嘛幹嘛的
: 我馬上回說 那你現在馬上來拿來給我測 我配合你測
: 警察馬上改口說 我看你沒喝酒不需要測
: 然後繼續把我扣在那邊 死都不讓我測酒測
: 只因為我不想報生日
: 後面拖了十分鐘 不想再跟他們耗下去 報了 就先走
: 之後跟議員線上諮詢 這個流程根本不符合比例原則 我不是現行犯 也不是疑犯通緝犯 既
然
: 攔查的主要理由是酒駕 那本來就該針對這個項目進行
: 我配合 他們又不測 擺明就是在刁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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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perBike/M.1728818144.A.D86.htmlDarenR1樓督導室除了請主管關心,還有什麼實質作為嗎 10/13 19:42
paul408072樓至少也要記申誡吧 10/13 19:44
wulalas3樓公務員蠻鐵的,除非自己在組織裡不受待見,不然真的有什 10/13 20:12
→ wulalas4樓麼是就是口頭訓誡,然後再嚴重一點記警告(之後再嘉獎回 10/13 20:12
→ wulalas5樓來? 10/13 20:12
jonaswang016樓慣性違法阿,歧視二輪潮爽 10/13 20:38
chi177樓沒有第三方監督的內部督察單位就是1.搞自己人2.包庇自己人 10/13 21:53
→ sorkayi8樓官官相護根本沒作為啊 10/13 23:43
tabris19樓為什麼不能找律師告他 10/14 10:51
→ tabris110樓有沒有版友是法律專業的可以幫忙說明一下? 10/14 10:51
→ david35911樓符合第六條第一項第六款,所以得查證身分 10/14 15:57
→ david35912樓第二項第六款,"防止犯罪",管制站在防止公共危險罪 10/14 15:57
→ david35913樓管制站設置,立法授權給警察主管長官指定 10/14 15:59
→ david35914樓攔停配合的事情就是,給身分證,吹個酒精感應就能走了 10/14 16:00
→ david35915樓除非你被"強制"搜索,那又是另外一回事 10/14 16:02
→ david35916樓不講第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可以直接帶你回派出所 10/14 16:06
→ david35917樓帶回派出所查證身分,自攔停起算三小時 10/14 16:07
→ david35918樓夜店也是用這兩條查,沒身分證不報資料就是可帶回派出所 10/14 16:09
→ david35919樓綜上,盧了十分鐘沒帶你回去查個三小時,警察很客氣了。 10/14 16:14
Multistrada20樓所以酒駕攔檢不報生日是有可能犯什麼罪,警察覺得可 10/14 17:51
→ Multistrada21樓能就可以嗎? 10/14 17:51
nedbob22樓樓上,事主有報身份證字號唷,是警察還要報生日才給走 10/14 17:51
→ nedbob23樓更正不是樓上,是david 10/14 17:52
→ david35924樓 10/14 18:07 → david35925樓 10/14 18:15 → david35926樓臨檢要全攔也沒毛病,被抽到就乖乖配合,沒喝酒是一回事 10/14 18:17
→ david35927樓沒被通又是另外一回事 10/14 18:17
→ david35928樓這個案例再皮一點要去地檢署也不是不可能= = 10/14 18:34
→ david35929樓第六條第二項是管制站指定權限,不是查證身分條件 10/14 18:40
→ david35930樓聲色場所的臨檢、酒駕臨檢站,保底就是有查證身分 10/14 1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