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間: Sun Feb 4 17:11:32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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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騎黃牌出入快速道路常看到一些紅黃牌前輩們一些行為,想去問是否會被檢舉?: 1. 左轉入閘道時我自己是跟汽車在左轉車道排隊,但看到其他紅黃牌會直接鑽到前面左
: 切入閘道。
"匝道"
: 2. 出閘道時也會從右側(不確定有沒有壓到路肩)鑽到最前面出去。: 3. 西濱竹苗紅綠燈路段等紅燈時鑽到最前面。
: 想請問這些是合法行為嗎?當初考駕照問教練路權教練只說比照汽車。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屬行政規則,所以無違法但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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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來看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 20 條
大型重型機車行駛於快速公路,除本規則另有規定外,應比照小型車行駛規定,並應遵守
下列規定:
一、禁止同車道併駛或超車。
二、駕駛人及附載座人均應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八十八條第二項規定配戴安全帽,且其
安全帽應為全面式或露臉式。
三、全天開亮頭燈。
汽缸總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行駛於高速公路,除前項規定外,並
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行駛未經公告允許之路段。
二、不得未依公告允許時段規定行駛。
三、不得附載座人。
所以只要路段層級區分為快速道路(紅盾牌)以上
皆不得車道分割,因為高速公路管制規則20-1載明禁止
沒被檢舉真的好運,因為這一張$3000起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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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 20 條
大型重型機車行駛於快速公路,除本規則另有規定外,應比照小型車行駛規定,並應遵守
下列規定:
一、禁止同車道併駛或超車。
二、駕駛人及附載座人均應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八十八條第二項規定配戴安全帽,且其
安全帽應為全面式或露臉式。
三、全天開亮頭燈。
汽缸總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行駛於高速公路,除前項規定外,並
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行駛未經公告允許之路段。
二、不得未依公告允許時段規定行駛。
三、不得附載座人。
所以只要路段層級區分為快速道路(紅盾牌)以上
皆不得車道分割,因為高速公路管制規則20-1載明禁止
沒被檢舉真的好運,因為這一張$3000起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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