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這兩天有補習班老師載學生遭撞,新聞指出這行為違法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BU_2-32G2c
https://tinyurl.com/msph23fr
原影片與新聞已下架,下方補其他的
https://tinyurl.com/mr2xyz7x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uJZQ1_xQ28
新聞內文中有提到:
台中市教育局主任祕書郭明洲說:「不得以未備查車輛接送學生,另將該補習班依規裁罰
,並列為重點稽查對象。」教育局說,補習班違法使用機車載送學生,將處負責人最高3
萬元罰鍰,限期改善。
關於教師載學生是違法的,這件事情想討論適法性或是否有相關法規支持。
如果今天為整個學校單位或班級單位,有多人要出外,會包遊覽車就沒有問題
但是例如教師自行開車載1、2個學生參加比賽(科展...等)
相信常有熱心的老師(或指導老師)會主動說要幫忙載
當然在一般大眾運輸許可的狀況下,可能還是會讓學生自行搭車
但如果有一些特殊情況(例如跨縣市比賽、有重要物品須隨身攜帶、特殊生...等)
甚至是外縣市比個2、3天,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需要不定時的交通
考量到方便性,通常老師都會選擇載一程吧。
當然這樣確實會牽扯到,萬一如新聞中出車禍,學生若受傷,責任問題
目前查到新聞中所謂違法"可能"的法規是"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第三條
有載運幼稚園到高中生的車輛都算交通車,要受主管機關規範
詳細是否有懂相關法律的老師或板友能討論一下,老師到底適不適合偶爾載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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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對妳說聲謝謝,或許就是永遠的別離;
這沒有結果的旅程,何時何地我們還能再相會...
(松隆子-何時會有櫻花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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