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正式教師若考上其他學校,年資與敘薪相關問題

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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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鍵在離職證明,還有上面押的日期

你一定要拿到,而且日期一定要7月31日

然後站在法律角度你一定拿的到

因為依據教育部台(88)人(一)第88116609號書函

中央教師申評會民國96-08-06 申訴決議

「違約離職只能離職證明加註,不能不發離職證明」


你一定要有原來單位離職證明才能到新單位承接原來單位所累積的




不過教育圈待久就知道

有時校長主任他們就是最不遵守法律、最狗屁倒灶的一群

(小弟目前只差貪汙起訴的行政沒遇過而已,

上班摸魚跟偽造文書

還有

護航廠商黑箱作業

重要場合缺席被其他學校首長當面糾正錯誤的行政都遇齊了)


這時請你打電話給縣市教師申評會,說要申訴

縣市申評會就會去找校長搓掉

畢竟是早就由中央申評會處理過了

然後國立學校更好解決因為是直屬教育部




(2)你如果是行政很督爛你的那種,例如:

A、意見特多,在辦公室串聯成氣

B、抵制行政,甚至全班都不參加學校活動

C、曾經向外界教師會乃至教育局提出檢舉的

「拜託你想離開,他們行政一定超歡迎的!」

然後小弟真的很佩服上述ABC三種老師的

因為在有的單位,你巴庫(背景台語)不夠,你敢這樣,連考績都會受影響

我就認識一個跟教育局督學室提出檢舉,然後考績被打四條二的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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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tting1樓C這種的也是很狗屁倒灶 提出莫名其妙檢舉的也大有 04/14 07:37
zitting2樓人在 04/14 07:37
hotplushot3樓符合這三種條件的人 有什麼好佩服?? 04/14 08:45
Mieke4樓原po倒反法吧!樓上從上一篇就氣噗噗是在氣什麼?羡 04/14 08:53
Mieke5樓慕別人能考走? 04/14 08:53
supermemo6樓除非願意直接對衝~ 不然申訴其實長官都會知道 04/14 12:16
supermemo7樓是誰 04/14 12:16
Huangmy8樓原來這種校長、主任、行政到處都有 04/14 20:23
carto9樓離職證明7月31日?你是反串想害死人嗎? 04/17 21:19
carto10樓離職日必須是最後上班日的隔天 04/17 21:21
carto11樓離職證明不是8月1日的話,年資會中斷 04/17 21:22
carto12樓 04/17 21:23
carto13樓我縣外介聘後拿到的離職證明 04/17 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