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英語專長加註

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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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代友人詢問

朋友以前修過英語20學分班 去年考上正式老師

想要以 "B2聽說讀寫+年資(代理五年以上)+每週授課4節" 來加註英語專長

但我爬文看到之前法規已經改成不採計年資

一律都要修滿學分才能加註

上網找了一下資料 查到的都是直到去年(110年)為止

五年年資以上考過B2每週授課4節就能申請加註

沒看到不採計年資的相關資料(我查的是各師培的申請辦法)

請問有人有公文或是學校的師培有修改申請辦法的嗎?

我再傳給朋友看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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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ishu1樓 02/14 22:32
idishu2樓https://ws.moe.edu.tw/001/Upload/1/relfile/7541/25934/98952463-90cd-46ae-82c1-6c82acc60c1b.pdf 02/14 22:33
idishu3樓請參閱第5、6及7點說明 02/14 22:33
本人4樓感謝樓上老師,這跟之前一樣能採計年資 02/14 23:24
cses872415樓3F的就是最新的阿,只能修滿才能加註了 02/15 07:20
本人6樓但根據第6點 年資滿五年的正式老師,不用修學分啊 02/15 07:44
k85309087樓好奇大學完全修過名稱一樣的課程的話 為什麼不給英 02/15 17:58
k85309088樓師直接折抵學分 一定要全部再修一次 02/15 17:58
cses872419樓第五、六項的現在已不適用 02/16 16:08
ostracize10樓 06/12 1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