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初步裁定Meta「付費或同意」廣告模式違反數位市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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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執委會於7月1日發布初步調查結果,指出Meta公司(前身為Facebook)的「付費或同
意」廣告模式可能違反了歐盟新實施的數位市場法(DMA)。這一裁定代表著歐盟對科技巨
頭監管的又一重大措施,引發了業界對數據隱私和市場競爭的廣泛討論。
Meta於2023年11月推出的這一模式要求Instagram和Facebook用戶在兩個選項中做出選擇
:要麼訂閱付費無廣告版本,要麼同意接收個人化廣告以繼續免費使用服務。歐盟委員會
認為,這種二元選擇違反了DMA的規定,因為它沒有為用戶提供一個使用較少個人數據但
仍能獲得同等服務質量的選項。
歐盟執委會執行副主席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表示,此次調查旨在確保像Meta這
樣的「守門人」所在市場的可競爭性。她強調,執委會的初步看法是Meta的廣告模式不符
合DMA的要求,並希望賦予公民更多權力來控制自己的數據並選擇較少個人化的廣告體驗
。
DMA的第5(2)條規定,守門人必須徵求用戶同意才能結合其不同服務之間的個人數據。如
果用戶拒絕給予同意,他們應該能夠使用一個較少個人化但同等的替代方案。
執委會還指出,Meta的模式限制了用戶自由同意個人數據組合的權利。為確保符合DMA,
不同意數據組合的用戶仍應獲得一個使用較少個人數據的同等服務,特別是在廣告個人化
方面。
Meta對此回應稱,其無廣告訂閱模式遵循了歐洲最高法院的指示,並符合DMA的要求。公
司表示期待與歐盟委員會進行進一步建設性對話,以結束這項調查。然而,如果最終調查
結果確認Meta違反了DMA,公司可能面臨高達其全球年營業額10%的罰款。
這一調查反映了歐盟在數位市場監管方面的決心。除Meta外,歐盟還對谷歌、蘋果等其他
科技巨頭的做法展開了調查。這些行動目的在於確保數位市場的公平競爭,並保護用戶的
數據隱私權。
歐盟的這一舉動也引發了關於數據隱私、用戶選擇權和商業模式永續性之間平衡的討論。
一方面,監管機構希望為用戶提供更多控制權;另一方面,科技公司需要維持其基於廣告
的商業模式。
Meta現在有機會審查委員會的調查文件並作出書面回覆。委員會將在2024年3月25日啟動
調查程序後的12個月內完成調查。如果初步意見得到最終確認,委員會將採取決定,認定
Meta的模式不符合DMA第5(2)條的規定。
這一事件凸顯了數位時代隱私保護與商業利益之間的複雜關係。歐盟的監管行動不僅影響
Meta等科技巨頭,也可能重塑整個數位廣告產業的格局。隨著調查的深入,我們將看到數
據保護、用戶權利和商業創新之間如何達成新的平衡,而且將塑造未來數位經濟的發展方
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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