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參考
我在電子工廠,假日若需要去公司加班,可以搭乘計程車憑收據報銷,
或自己開車前往,再用Uber的評估車資作為報銷依據。
加班費依照法規計算,午餐與晚餐各有150元的補助。
另外,
我有位同學在傳產工廠工作。颱風天星期三和星期四被要求去工廠加班。
他的副理指示他可以從家裡搭計程車到工廠。
加班費按颱風天的標準計算,本薪+加班費4600x2天。
午餐與晚餐各120元,一天240元,兩天共480元。
這兩天下來,他總共多賺了一萬多元。
有時候,主管的決策會因他們過往的經歷而不同。
比如,我的主管曾經在求學時期於餐廳打工,某次颱風天時,餐廳的招牌被吹落,砸落一台機車騎士。
那台破碎的機車停放在餐廳旁邊好一段時間,讓他印象深刻。
因為他有這樣的經歷,每當颱風天需要加班時,他都會要求員工強制搭乘計程車或開車到公司,禁止騎車前來。
但如果主管的經歷較少,可能在做決定時考量不會那麼周全。
: 中午就出門一直到現在才回到家
: 出門時跟副理報備因為有緊急狀況需要到公司
: 副理不關心颱風天我怎麼去 要不要協助
: 只關心我多久到 多久能修復
: 修到晚上10點多 也沒管你吃飯沒 怎麼回家
: 只關心後續的follow action我要怎麼做
: 過程中他完全不會幫不上忙我早就知道了
: 但連基本的關心都做不到 這樣正常?
: 覺得有點心寒 我為你賣命 你連裝裝樣子都吝嗇
: 真的是不如歸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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